85分赃完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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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地,对这些人的甄选其实难度并没有多大,只要将他们的籍贯审问出来,派人到他们所在的乡村里去打探一下就可以了。

只是,大明自从成立之时起,就对官员们采取了一种不信任的态度,以致于地方上的官员数量极少。相当多的县里,就只有县令、主薄、县谕三个朝廷注册的官员。而且,朝廷对各地方政府的财政又控制得很严,地方政府几乎是没有几个余钱来聘用吏员来帮助政府进行运作。以致于许多地方官员,连自己辖区的情况都是一头雾水。

地方政府对地方情况的不清楚,相应地增加了这次对这些粤帮帮众们进行甄选的难度。

所以,毛烈想要尽快完成这件事情的办法,就只有重金开路了。

而且,想要本来就因为人手缺少的地方政府办事的效率提高起来,也只有一个大洒银子的办法了。

而大明朝中,那些乡绅地主们购买工匠们开设工坊的事情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汪柏对毛烈要工匠根本就没想过什么。虽然购买有过不良记录的工匠还只有毛烈这么一家,因为毛烈刚才已经发话要求将这些粤帮出身的工匠们免去罪行记录了。

搞定了人手的问题之后,就只有那些被俘虏的船只了。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那两百多条完好的广船,被汪直大手一挥,用自己应得的那十二万两银子一口吃下了一百二十艘!

毛烈也花了三万两银子买下了三十条,用来运送那些工匠和汪柏坚持支付给毛烈的十五万银子。而汪柏对于毛烈买船的事情是一个字都没说。大明沿海地区那些有钱的官宦势族们,哪家不是暗地里养着几条几十条船的?只是大家不把事情往明面里说而已。

之所以在这个大厅里就把船的事情谈定,其实是大家以前都习以为常的事情了。

沿海一带的官府以及官军,因为财政紧张,几乎是百年前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可以说是潜规则的办事办法:每当有匪患发生的时候,官府总会先将匪患在报告中夸张一番。然后如果将匪患消灭了,就可以虚报战功、多得奖赏;若是剿匪失败,也可以以匪患强大的原因而为自己脱罪。

剿匪胜利之后的战报中,对战利品的记录是尽量地少记。这样的话,参加剿匪的各级官员们就可以多贪一些。

这次就是这样,汪柏直接就拿出了一百五十条完好无损的广船。至于另外那一百多条包括损坏的广船在内的船只,才是汪柏所撰写的战报里所体现的战利品。

汪直买船所花的十二万两银子,几乎可以肯定地落到了汪柏和包括广东海道、广东布政使司、广州府、俞大猷所代表的卫所军官们的口袋里。

从粤帮老巢中缴获的九十万两银子,在支付莫塔十二万两、毛烈十五万两之后,能有二十万两作为战利品上缴朝廷就已经不错了。其他的三十多万两银子,自然会被广东官场中上上下下的无数双手掏光。

当然,平均一条广船一千两银子的价钱,也还算是一个公道的价格。

至于那些没有被分配的珠宝首饰等财物,自然是大家心照不宣了。

至此,这场胜利之后的分赃会议就成功地结束了。

徽帮、葡萄牙人、毛烈,都得到了相应的好处,可谓是皆大欢喜,而向朝廷上报的战报中,功劳自然就是广东海道、浙江海道和俞大猷以及地方各级文武官员的了。

大家也算是一场各取所需的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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