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被神明厌恶的孩子(2 / 2)

加入书签

“我从没像今天这样感谢您和哈迪斯大人!我发誓我会带着我的名字坚强的活下去,我会成为足以令你们骄傲自豪的英雄!”

贤者笑了,不同于之前,贤者发自内心地笑着。

“你的存在,本身就是我的骄傲。我最可爱的学生。”

他是创造与破坏之神克洛诺斯与女神菲吕拉的孩子。但因为出生时是一副半人马的模样,母亲菲吕拉接受不了她的样子而化做了一棵树。他是完全的神灵,又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

因为被父母抛弃的经历,身为神的他学会了宽容与理解,学会了以凡人视角思考,也学会了不使用神之眼而是用他那温柔的心去感受他人的灵魂。

传承自父母的智慧与力量没有被他用来获取权利与财富,而被他当作成为老师的资本。他教授的学生无一列外的成为了令神明瞩目的英雄。

他就是希腊最伟大的贤者,喀戎。

现在,喀戎又有了一个新的学生。

这个学生很特别,当冥王哈迪斯亲自将这个孩子送过来的时候,喀戎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孩子所承受的痛苦。

冥王告诉他,这个孩子被人抛弃在冥河之中,却奇迹般地生还了下来。三位神的神力保护着孩子的灵魂不会消散。但是灵魂上的污秽却需要这个孩子自身来掩埋。

冥王请求他,教授这个孩子生存的能力。不求以后能够像喀戎的其他弟子一样成为顶天立地的英雄,因为对于这个孩子来说,单是活下去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因此,冥王为他取名-塞琉斯(勇气)。

喀戎答应了冥王的请求,同样被抛弃过的喀戎绝不会对这个孩子置之不理。他会尽自己所学的教导这个孩子。

喀戎小心的照料着孩子,转眼已经六年过去了。

喀戎发誓,这是他有生以来教过的最具有天赋的孩子。不提在婴儿时期就拥有清醒意识的早慧。被冥河侵泡过从而刀枪不入、不知疲倦的身体,再加上承载神力的灵魂让这个孩子拥有无限的可能。

刚刚六岁的塞琉斯,就能独自捕获成人一般高的野猪仔。尽管过程略显狼狈,但是塞琉斯还小,他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塞琉斯双手抓着野猪牙齿将野猪尸体拖到他面前时,喀戎因为过于高兴学生的成长出了很严重的疏忽---他把祭祀神明的仪式告诉了早就想知道的塞琉斯。

在喀戎准备食物的时候,一道晴天霹雳惊醒了喀戎,身为神的贤者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普通人当然可以随意的祭祀神明,只要献上贡品,神明就不会拿他们怎么样。但塞琉斯不一样。

喀戎还是来晚了一步。因为处于尊敬,塞琉斯先祭祀的是哈迪斯,其次是赫菲斯托斯,再次是赫斯提亚,等祭祀到宙斯时,十二主神已经祭祀其四。

虽然献上了贡品,但是宙斯还是在不伤性命的情况下用雷霆惩戒了敢于冒犯祂的污秽之物。而因为已经祭祀了十二主神中的四位,剩下的主神也必须要进行祭祀,否则主神们会认为自己受到了轻视,从而降下严重的神罚。

事已至此,无奈的喀戎只好尽快治好被雷霆击伤的学生,并尽可能地寻找众神的喜爱之物来减轻众神对身为污秽之物却冒犯神明的学生的处罚。

喀戎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但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小的学生被来自海洋的大风卷到天上重重地摔下来、被太阳刺伤了眼睛、被葡萄藤勒住了脖子、被月亮降下了瘟疫

喀戎不分日夜的守在学生身边,直到学生从瘟疫的折磨中醒过来。苏醒过来的学生静静的注视着屋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喀戎重重的出了一口气,这一切终于过去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