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女人都是麻烦,越漂亮的女人就越麻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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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女人都是麻烦,越漂亮的女人就越麻烦

陈默既有些无语也有些怅然的看着面前金属床上支离破碎的尸体……如果那一堆连着肉渣的碎骨头和内脏残块也能被叫做尸体的话。

现在时间是深夜,具体多少点不清楚,他带着布施翠回到别墅之后就一头钻进了地下室里面,第一次尝到人肉滋味的162号实验体有些不安分,即使重新戴上电磁镣铐也依然按耐不住身体内传来的嗜血悸动,十八对猩红复眼眨也不眨的死死盯在陈默身上,像是要用眼神把他给生吞活剥了一样。

“看个屁,养不熟的白眼狼!”

换回一身熟悉白大褂的陈默顶着162号暴虐而贪婪的视线,单手推着辆普普通通的购物小车,另一只手则动作利落的用一把长柄铁钳不断捡拾着遍布地面的尸体残骸,表情神态轻松而又平静,就像是去超市进行日常采购的家庭主妇一般,不出五分钟就把整个实验室内打扫一空,剩下大片的喷溅血迹他是没心情再去清理了,准备留到明早等布施翠睡醒之后让她直接提个高压水枪来冲一冲就算了事。

毕竟,地下室一层的这些实验室本来就是为了让他对原肠动物进行观察和研究才建造的,弄得太干净也没什么意义。

而且就算真弄干净了,估计用不了多久也会再次变得脏污不堪起来的……

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只要实验室里没有什么让他觉得难以忍受或者感到生理不适的气味,那就没有清理的必要。

“你也是个倒霉蛋,什么都没搞清楚就闷头闯进这里来,结果白白送了性命。”看到购物小车的篮子里男人死不瞑目的眼睛,陈默摇摇头轻声感叹了一句,然后推着车就打算离开这间腥臭不堪的实验室。

临出门时,他忽然脚步一顿,回头笑吟吟的看向正用一种食髓知味般饥渴视线直勾勾盯着自己的162号,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自顾自说道:“本来还打算多养你一段时间,看看能不能让原肠细胞的突变程度更进一步,不过今天你算是立了大功了,帮我逮到这个偷儿,下次实验的时候就奖励让你来做我的助手吧。”

陈默的实验助手……

那可不是什么好活儿,跟他住在一起的三个小家伙们是按照顺序制轮流做他助手的,和一般的实验助手不同,做陈默的实验助手并不需要帮他记录实验过程,也不用替他分析实验数据,只要作为研究素材配合他进行实验就够了。

嗯,麻烦倒是不麻烦,就是挺难熬的,说是千刀万剐抽骨剜心也不为过。

布施翠作为担任过最多次助手的老大姐,每次进实验室都是小脸煞白,出来之后更是整个人都像进血池子里泡过一遭般,走路时裤腿都在淌着血,一步一个鲜血淋漓的脚印。

实际上,如果不是陈默施救及时的话,别说区区三个受诅咒之子,就算给他三十个、三百个受诅咒之子,迟早也得被他弄死精光。

此前162号实验体能够挺过他几十轮实验,并且越研究越猛,从lv2突破到lv3,甚至现在还摸到了lv4的门槛,原因全部都是陈默故意放了它一条生路,否则无论它恢复能力再怎么强大,也决计撑不过大大小小几十次实验的折磨。

要知道,布施翠那三个孩子可是每次实验都会半只脚迈进死人的门槛,而和受诅咒之子相比,lv3级别的原肠动物,体内细胞受侵蚀率起步都是在80以上,病毒浓度更是一边天一边地,对受诅咒之子都能有如此强力灭杀效果的实验,放在原肠动物身上效果只会更加明显。

之前陈默是想着难得遇到一只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都如此优异的原肠动物,毕竟能够撑过他初次实验而不死,那可真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所以才有意的放松了针对162的实验力度,希望这大家伙能给自己一个奇迹、一个惊喜。

不过让他无论如何也没料到的是,这个惊喜来得竟然会如此之快……

虽说那个趁着自己出门赴宴的功夫偷偷潜入到他家里来,并且目标还直指地下室的“偷儿”肯定没安什么好心,最终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也只能说是咎由自取,但人家潜入进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探究清楚他到底在别墅里面搞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名堂出来,现在人死了,死无对证再也没办法把他的秘密泄露出去是一方面,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人死在他这里”这条消息又何尝不是侧面肯定了“没错,他肯定是在别墅里搞什么不仅很重要,而且还见不得人的勾当”的猜测呢?

麻烦啊……

一想到之前在司马重工企业大楼的宴会厅里跟司马未织间那番你来我往相互试探的推太极式交谈,陈默看向162号实验体的目光又冷了几分。

毫无疑问,知道了他别墅里藏的有猫腻,而且还绝对不是什么小秘密的司马未织,往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锲而不舍的反复对他进行试探,这段时间短则个月,长则年,如果一直没有试探出让她满意的结果,甚至会持续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有可能。

越是性格早熟、年少有为的青年才俊,认定一件事情之后就越是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哪怕不断遭受挫折也依然会百折不挠的迎难而上。

陈默见识过许多形形的人,他看人的目光一向非常准确。

显而易见,司马未织就是这样一位极有可能会跟自己杠死理、钻牛角尖的“早熟才俊”。

错不了,她就是这样的性格。

对于自己将来可能会面临的长达数月、数年,甚至是十几年的骚扰行为,陈默倒不怕被他藏在别墅地下室里的秘密会不会败露出去,他要是真正想瞒天过海藏住什么东西的话,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能把那个东西给找出来,至于偷偷在家里豢养原肠动物的事情……这件事能瞒住其他人最好,毕竟说出去多少有点人奸的意思,但即使真被别人发现了,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发现就发现呗,你还能咬我一块肉啊?

多大的笑话!

他陈默的一块肉,就算真被咬掉了也得有胃口咽下去才是,而这份胃口连最高阶位主掌战争的不败神灵都没有!

陈默并不担心自己的秘密会不会被司马未织给试探出来,但只要一日没有得到答案,那位美丽又烦人的千金小姐肯定会像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不断在他耳边嗡嗡着飞过来飞过去……

他讨厌麻烦。

从很久很久很久……准确来说应该是从他高中毕业奔向大学校园的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已经非常讨厌麻烦了。

耐心这种东西他倒是不缺,如果要是为了某个目标或者某件感兴趣的东西,就算磨叽个十年他都觉得无所谓。

但关键是他对司马未织半点兴趣都欠奉,也压根不想陪一个小女生玩什么试探游戏!

有这时间干点别的什么不好?泡在实验室里多搞几个研究项目就不说了,就算离开实验室,他也可以看看书喝喝茶,实在闲得无聊调教一下家里的三朵小花,或者打个电话给天童那老东西,仗着自己对整个东京区都不可或缺的身份作威作福一番,这不比跟司马未织浪费时间顶用得多?

要不是我脾气好……

陈默真感觉自己现在脾气比起前好太多太多了,要按他刚出地下城那会儿的性格,哼哼,那也还是照样得夹着尾巴做人!

没办法,就凭他现在这幅小体格,比起当初刚进地下城时都远远不如,毕竟那个时候系统给了个新手礼包的小福利,直接让他成六边形战士了,至于现在……欺负欺负几个赤手空拳的普通人还行,如果让他拿把剑,对付十来个没有配枪的雇佣兵倒也勉强,再多就只能歇菜换神魂本体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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