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那么,按照套路基本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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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在上个世界度过了上千年的时间之后,他就已经很少在不必要的时候跟人动手了……当然,也不能说是无敌吧,陈默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无敌的,包括现在光是他所知道的,能够匹敌甚至是战胜自己的对手,仅这一个世界就有数人之多,而无尽世界何其广袤,遇到那些真正神仙满天飞的超武世界时,他也只不过算是刚脱离了超级兵的序列而已。

不过,虽然不敢说自己是无敌的,但他却明白,自己绝对是孤独的,能够到达他这个层次的人实在是太少,高处不胜寒这句话,只有真正身处高处时才会明白其中的含义,所以他很少跟人动手——或者说是尽量避免任何无意义的交锋,取而代之的,是他喜欢上了看别人相互间交手。

每当看着那些少年一个个喊着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日后定当加倍奉还,然后咬牙努力,奋起直追,最终成功战胜强敌时,他就会觉得十分有趣,而且那种废柴升级,装逼打脸的戏码也确实好看。

最关键的是,陈默每次都能从其中看出自己曾经在地下城里辛苦挣扎的缩影。

千年前他曾经养过一只野狼,大概也就是因为被那只野狼临死前的眼神触动到了吧,每次看见野狼的时候,他就像是看到了自己。

电影大话西游结束的时候,紫霞问至尊宝,孙悟空的背影像不像一条狗,至尊宝说像。

这一段在后来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被各路影评人和观众看客不断进行剖析,有说这是在讽刺命运,猴子最终还是免不了沦为佛前走狗的,有说这是在表达猴子彻底斩断凡心,从此至尊宝与孙悟空不再有任何关联的,甚至还有说这是导演兼主演周星驰的自我调侃……

陈默没有那么多感想,他只是每次从别人身上看见自己曾经的倒影时,都会感觉自己像是看到了一只濒死的孤狼。

而眼下,小巷里的戏码似乎也开始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这家伙在嘀嘀咕咕的说些什么?”

“不知道,虽然听不懂他在讲什么,可我知道他把我们都当成白痴了。杀了他!”

“那是我的台词……你们会后悔的!嘿!”

几句简短的交流之后,紧接着小巷里就响起一阵扭打的声音,听起来像是用拳头砸在了某种脆骨上面,而人体比较容易击中的脆骨,首当其冲就是鼻梁骨了。

打架打鼻梁……看不出这少年还挺懂行的啊?

在毫无花招直来直往的互殴当中,弱点攻击一向都是效果拔群,只要鼻梁骨踏踏实实挨上一拳,无论对方身材如何高大威猛,都会在短时间内彻底失去战斗能力。

事实上,在某些有棕熊出没的林区里,老护林员们一般都会向新来的年轻人传授面对棕熊时防身的技巧——并不是胡乱开枪,因为如果没有正确击中要害部位的话,开枪时的巨响只会激怒棕熊。老护林员们的压箱绝技就是殴打棕熊的鼻子,无论是用枪托也好,还是赤手空拳也好,只要狠狠往棕熊的鼻子上砸一下,你可能会失去一只手或者一条腿,但却可以捡回性命。

一拳放倒其中一个混混之后,小巷里随即又传来另外一人倒下的声音。

“果然在这个世界里,我是很强的!肾上腺素分泌强得没话说——”

接连打倒两人之后,少年的话音里已经带上了几分飘飘然,不过紧接着,一阵噗通跪地的声音忽然响起。

跪倒在地上的,当然不是剩下的那个混混。

“对不起,全都是我不好,请您大人大量饶了我这条小命——!”

是少年啊……

果然是乐极生悲吗?

以陈默的耳力,早在少年打倒第二个人时就已经听到了抽刀的声音,他本来还在想着少年是否能够上演一起绝地反杀的戏码,但现在听他毫不犹豫就下跪求饶的话……

“有些无聊啊……算了。”

随着少年下跪求饶,小巷里立刻传来殴打和辱骂的声音,局势完全一反刚才,变成了由混混们单方面殴打少年。

陈默虽然恶趣味,但他也没有欣赏街头霸凌行为的不良嗜好,再加上难得的穿越者同胞,就这样放着不管,万一真的被混混们弄死了,那他可没有地方后悔去。

一般而言,英雄救美都是要摆出点拉风造型的,不过如果待救对象是个宅男的话……果然还是按他最喜欢的方式来吧。

略微思忖片刻后,陈默抬起右手,朝半空虚握的掌心当中,柔和银辉亮起,随后苍蓝火焰附着而上,最终显露出一柄通体呈璀璨金色,犹如黄金铸就般的华丽长剑。

ex咖喱棒是吧?

香车配美人,宝剑赠英雄,有了圣剑,当然还要有剑圣才行。

低头看了看自己此刻身穿的深棕色裘皮大衣,陈默脚下一步踏出,银辉如同火焰般摇曳而上,将他整个人都包裹在内,随后焰光散去,露出的是一位暗金铠甲的英武骑士。

骑士手中来回舞动两下圣剑,半空顿时响起一阵锐利的气流切割声,看着自己现在足够正统的着装,陈默满意的点点头,提着剑就走进了巷子里面。

“遵循召唤而来!少年,我就是你的aster吗?”

抢劫正进行到最后最关键的杀人灭口阶段,突然出现在巷子里的骑士让三个混混和被人踩在地上的少年全都集体愣住了。

然后最先反应过来的昴盯着骑士手中所握的璀璨长剑,瞪大眼睛发出了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喊声。

“ex咖喱棒!竟然真的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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