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下一步是蛇吞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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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对索尼的这种做法,对索尼是非常有效果的。

但是他要是同样用这一招,用来对付另一家拿走了漫威版权的公司,也就是对福克斯使用的话。

大概率效果不会这么好。

虽然这时候,新闻集团还没彻底融入美国。

但是人家默多克和新闻集团,一直以来都在努力融入美国社会。

再加上澳洲怎么说也是五眼之一,一样也是盎萨人种。

美国上层对他们的防备和介意,并不是非常严重。

甚至某种程度上,他们就是美国人眼中的后花园、小弟。

索尼吃亏就吃亏在它是真正的外国公司,还是霓虹人的公司。

对亚伯用出的这些手段。

索尼根本没办法像福克斯一样从容面对。

更何况此时的帕克,还没有完全展示它巨大的吸金能力。

先前上映的超级英雄漫改电影,成绩又都比较普通。

索尼对蜘蛛侠的重视程度,其实也就那样。

在可能伤筋动骨,可能要继续被美国人坑的情况下。

索尼虽然很不舍得,但最终估计也只能选择割爱。

福克斯就不一样了。

人家的漫改电影都已经上映过了,虽然票房一般。

但已经让福克斯有了沉没成本,默多克没那么容易放弃的。

关键还是新闻集团已经来了美国二十几年,多少都融入了一点。

已经开始被美国人视为自己人。

这一点是索尼没办法比的。

换句话说,亚伯对索尼做的同样的手段。

用在福克斯身上的话,会大打折扣。

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因素。

索尼哥伦比亚在美国,背后并没有一个传媒巨头的发声渠道支撑。

而福克斯背后是新闻集团,是能够对抗亚伯发起的这种声音的。

还有亚伯对于蜘蛛侠,也算是志在必得的心态。

但是对福克斯拿走的神奇四侠和x战警,他兴趣没那么大。

亚伯记得,神奇四侠票房全部都很一般,拍着拍着就没了声音。

x战警能赚一点钱,但也就只能赚一点。

蜘蛛侠就不一样了。

它本身的销量和名气,就是漫威超级英雄里的老大。

是漫威这边,唯一可以与dc那边的蝙蝠侠对抗的存在。

甚至在象征美国人精神文化这一块,蜘蛛侠还要超过蝙蝠侠。

主要是帕克的屌丝人设,深入美国人人心。

符合大部分美国普通人的自我定义形象。

美国人人都想像蜘蛛侠一样,平时只是个普通人,甚至可能比较屌丝软弱一些。

但关键时刻,却可以化身蜘蛛侠

蝙蝠侠老爷就不同了。

虽说超级富豪的人设也很吸引人,但美国超级富豪才有几个哦。

所谓穷人靠变异,富豪靠科技就来自于这两个“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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