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想留下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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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

  雪消初晴。

  一轮艳阳高挂,难得的暖和天。

  山村

  猫着冬的人们

  如同春日乍开的土拨鼠一般从自家的屋子里钻了出来,一个个或是坐在院中,或是蹲在院外道路边上,靠着自家的围墙。

  一边和乡亲们闲聊,一边忙活着手中的活。

  整个村子扬起一阵咔嚓咔嚓有节奏的敲击声。

  只要是上了一点年岁的,无论是男女老少手中都拿着家伙什,敲着如同板栗一样的硬壳果实。

  果实还不是板栗,比野生的板栗还要小上一些,差不多也就是蚕豆大小,敲开了硬壳之后里面是米色的果实,白中泛着黄。

  村里所有人,身上就没有不带补丁的,不光是身上有大大小小的补丁,穿在身上的老棉袄老棉裤,就没有一件不发僵的,原本该是棉软的东西,整的像身上裹了一层硬纸板子似的。

  这说明身上的衣服穿了不少年头了,也就是说村里穷到很多年没有置办过新衣服了。

  棉衣穿到这程度,你说它多抗冻那就是鬼扯了。

  也正因为如此,就算是在阳光下,所有的孩子脸上依旧挂着清水鼻涕,小脸儿冻的通红,绝大多数孩子的脸上还起了皮。

  就在这人群中,有一个特别出挑,出挑到了一眼看就明白什么叫鹤立鸡群,什么叫一枝独秀。

  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此刻也如同很多人一样靠在路边的土墙上,只不过和旁边衣衫褴褛遍身补丁的庄户们不同。

  这位身上的绿军大衣头顶的雷峰帽都是新的,若是和别人有什么是一样的,就只有脚上的一双毛窝子,这玩意是用苇子花编的,整个村里做到了人手一双,属于穷人的过冬神器。

  年青人的脸色和别人也不一样,别人看起来是苦大仇深,而年轻人则是面如冠玉,肤如白脂,好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儿。

  不光是白净,小伙儿长的还高,就算是坐下来,也比一般人高出一两个头去,瞅着站起来怎么着也得有一米八几,还得是往上去的那种。

  高也不算什么,小伙儿还长的那叫一个俊俏。

  国字型的脸盘儿,正符合现在人的审美,脸硬实却不显僵硬,边角圆润还带出几份俊朗,正正方方的额头配上浓密的头发,额下是一对浓眉,浓如笔锋,直挂鬓角,配着下面一双炯炯有神的丹凤眼,让少年看向别人的时候给人一种顾盼生辉的感觉。

  一条悬胆鼻,从眉弓而起,在眼眶处微陷,然后直起一道柔和的弧线,拉起完美的驼峰线,以水滴形的鼻头止于人中之上,鼻翼如蝉附,精巧和谐。

  鼻下是一张标准的阔狮口,嘴角微挑透出三分威势,七分坚韧。

  就这张脸儿,不论是在样板戏,还是老影中,只要一出现,那妥妥的是正派,也妥妥的是主角,连个二配都不带演的。

  不过此刻少年躺的有点庸懒。

  虽然大家都是有点懒洋洋的,但是少年拜一身皮囊所赐,就算是懒洋洋的躺着,也能躺出那种饱读诗书豪门公子的气派来。

  少年手中此刻持一树枝,正漫无目的在地上画着,眼神却有些迷离,很显然少年的注意力并不在自己的手上。

  少年和乡村,和乡民那种格格不入,一看就知道少年不是本村人,这么普通的小山村也不可能养出如此灵秀的少年郎来。

  附近的乡民们,也时不时的拿目光瞅向少年,凑在一起时不时的议论上一两句,只是少年充耳不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少年不光是不属于山村,也不属于这个时代,只是这事儿过于匪夷所思,少年就算是向别人说,别人也不会明白。

  确切的说,少年来自于几十年后,那时候他也不是如此模样,那时候的少年不过是一个一米六几,三十来岁的打工人。

  说是打工人,其实依着少年想来,前头的定语应该是成功的打工人,三十出头凭着自己的能力,靠着给数控机床编程的本事在三事城市买了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还是一把付,少年对于自己的生活很满意。

  这么说吧,如果知道要来这里,少年一定千方百计的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因为他很满意自己的生活,一点也没有想到别处再开一账号的意思。

  但老天由不得他!

  其实这事也怪他自己,手贱在逛鬼市的时候看上了一个木制的无事牌,两面光溜但在灯光下一照,还似乎能看出一副仙人引路图案来,于是看着喜欢价钱也不贵,少年买下来。

  结果一个电闪雷鸣之夜,少年戴着雷峰帽,裹着军大衣,睡在自己阿富汗风格的四室两厅中,这玩意儿引着雷电一闪。

  再睁开的时候,少年便看到一老一少的两张脏脸,关切的告诉自己,说是他们救了少年。

  少年懵币!

  大懵币!

  更让少年懵币的是自己居然凭空明白,木制的无事牌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木头牌子,而是一把钥匙,一把通往常人无法理解,神秘之境的钥匙。

  几天下来,少年都是这样,懵币复懵币,脑子里如同跑火车一样乱糟糟的。

  “辜同志!”

  少年一惊,回过神来,望向了叫自己的人。

  少年姓辜,辜鸿铭的辜。

  什么,你连辜鸿铭都不知道?

  好吧,你是个文盲,还是个不通近代史的文盲。

  辜四维,这是少年的大号,除了姓辜之外,辜四维和清末怪杰,一人精通九门外语,有13个博士学位的辜鸿铭屁关系没有,两家根本就不搭,最多算是五百年前是一家。

  叫辜四维的是位老人,其实放在后世也不算老,才五十七岁,但此刻五十七岁的人看起来比后世七十多都不逞多让。

  刘福林这是他的名字,也正是这位刘福林和他的孙子刘德柱把辜四维拖回村子。

  “刘老爹,有事您说”辜四维礼貌的笑了笑。

  刘福林觉得和辜四维说话有点没有底气,老头没什么文化,嘴上说不出,但心里明白这个意思,啥叫富贵逼人?

  这特么就叫富贵逼人。

  明明大家一起聊天,但有些人就是让你觉得自己比不上人家,哪怕这人穿着军大衣,戴着雷峰帽。

  “这个……这个,辜同志,您休养的怎么样了?”

  刘福林不太好意思说。

  但不说也没有办法啊,再留下去村里的粮食可撑不住了。

  真不是刘福林和庄户人家们小气,而是现在村里的粮仓,耗子进去逛一圈都得哭着出来,全村都吃不饱,更何况再加一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小子!

  辜四维望着刘福林,心中感叹道:现在的人可真实诚啊,你看看,人家明明想让自己离开,村里的粮食不够吃了,但一说这事,还没等自己怎么样呢,人家到是先脸红脖子粗,好像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似的。

  这要是搁几十年后,你想在房东家里多赖上几日,指不定就被人把行李给扔出去了。

  这事辜四维遇到过,不是说每个房东都这样,但辜四维真的亲身经历过。

  “我差不多了,等着我给大家留点谢礼之后就离开”辜四维笑眯眯的说道。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刘福林立刻摆手,虽然他就是这么个意思,但是现在听到辜四维要走,依旧觉得自己的脸像是发烧了一样。

  刘福林觉得不好意思不是没理由的,村里老一辈的习惯是留客不是赶客,哪怕是陌生的客人,也要好好招待。

  村里地方偏僻,处于百里大山之中,想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最主要的就是抱团,就是团结。

  因为有人才能防野兽,才能扛风险,所以村里人从明末清初到这里来开始,就没有说客人来了急吼吼的赶客人离开的。

  “没事,没事,我也该走了,这些日子有些讨扰了”辜四维说的跟真的一样。

  他想走?

  他能上哪里去?

  要是回几十年后辜四维一准屁颠颠的,哪怕是长相回到几十年后那种平淡无奇,他也能笑的嘴角咧到耳后根去。

  但在这个时代,他能到哪里去?

  去外面?

  他这样的一看是个小崽子,就算不死也得被扒层皮。

  到老林子里当个隐士?

  辜四维一准回答:我隐你大爷!

  想生存柴米油盐哪一样能少的了?

  现在隐在山林里跟自杀有什么分别,就算是以后你想当个终南隐士,口袋里没个百八十万也隐的不踏实。

  辜四维自然是想留下来,但是留也不能硬留,赖皮狗一样就这么不走了,那不是辜四维的风格。

  辜四维的想法是自己不光要留下来,还得堂堂正正的留下来,如果耍无赖,那特么的还不如去老林子里当隐士饿死呢。

  说到气节,老辜自认为还是有一些的,不多,但肯定有!

  就在这时候,辜四维和刘福林尬聊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阵铛铛声。

  这是铁锤敲着铁片发出的声音。

  辜四维知道,这是村里的伙头正敲着半片铁犁发出的声音,告诉乡亲们到了吃饭的时候了。

  铛!铛!铛!

  这可算是解了刘福林的尴尬,立刻说道:“走,先吃饭去”。

  对于刘福林来说,辜四维说了要走,他就算放下心来了。

  还是那话,不是他不想留,主要还是村里真没什么粮食了,就这粮食吃到开春,全村都得出去挖野菜,用木核桃的粉拌着野菜充饥,哪里还有粮食再养一个大活人。

  早点把这位爷给送走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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