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二章 大合同代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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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了这一点,托尼便委婉的拒绝了耐克和阿迪的报价。同时,托尼隐约透露了李锋对合同的不满之处,那就是年限太长,代言费偏低,并表示如果看不到一个“有诚意”的价格,李锋将有可能穿上他们竞争者的球鞋。

由于最开始双方有了初步联系,这次的合同算有诚意的,耐克和阿迪方面的代表原本都以为自己开出的合同,绝对是李锋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球员无法拒绝的,却没有想到自己遭到了婉拒。

他们可不认为一个未满二十岁的年轻球员有这么大的魄力,于是他们脑中托尼成为了一个贪得无厌的经纪人。

托尼可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替李锋背了黑锅,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没办法,毕竟经纪人原本就有替雇主来背负坏名声的责任。

虽然心里有些不满,但是两大公司的代表却也不得不有所屈服。

李锋的表现本来就不比格里芬差,更何况李锋还是一名中国球员,他身后的中国市场更是两大品牌的重要开发对象。

于是,两位代表在征询了总部方面的意见之后,纷纷对合同做出了修改。

阿迪的年薪在现在的基础上没有大的变化,只是变成了三年,三年三千五百万。

耐克的代表则根据托尼的要求,将年限缩短到了三年,不过,他们的合同又减了下来,三年三千万。

看到双方的二次报价之后,托尼真怀疑两家公司是不是都在对方那里安插了卧底,都改成了三年

托尼再度征询了李锋的意见,李锋比较认同阿迪的三年合同。

在他看来,三年时间足够他成长为世界一流巨星了,到时候就可以要求提高待遇。

托尼将李锋的意思转达给了耐克的代表,耐克的负责人表示可以再增加合同的价码,但是坚持要签五年。

对于耐克的回答,托尼虽然不满,却没有马上回绝,而是将他们晾在一边,开始了和阿迪的谈判!

显然,在托尼看来,保留了耐克的竞争者资格,对阿迪来说显然会有着很好的牵制作用,也便与他在接下来的谈判中抬价。

托尼的做法的确在接下来的谈判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急于在美国篮球市场找一个人来抗衡耐克旗下杜兰特、格里芬的人气,在谈判中完全处于下风,被托尼连连抬价。

最终,双方在托尼提出的三年四千五百万的基础上各让一步,将合同价格定在了三年四千万!

除了这四千万的收入以外,托尼还设置了不少浮动条款,接下来三年里合约将根据李锋的所取得的成绩而有一定的上涨幅度,也就是说只要李锋在nba和其他世界性比赛取得出色的战绩或者是获得个人荣誉都将为他带来额外的收入。

这种浮动式合同也将成为托尼在帮李锋进行商业谈判时的主要方式,这体现了托尼对李锋未来发展的信心。只要李锋在未来的日子里有着出众的发挥,取得好的成绩,他的额外收入甚至完全有希望超过合同的固定收入!

在签订了这份大合同之后,托尼和阿迪达斯公司都迫不及待的公布了这条消息。

阿迪公司表示,将会抓紧时间为李锋设计新款球鞋,并且会推出相关广告。

托尼则通过与阿迪的牵手透露给其他想要找李锋代言的厂商一个信息,李锋对于合同,来者不拒,但是,诚意必须是足够的,否则就算耐克也休想让李锋在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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