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到达冲云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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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岂不是说,那个小家伙单臂一晃,就有四五万斤气力,双臂一晃最少也得八九万斤的神力么!”众人这般猜测道。

  他们并非真正了解了林枫的底细。但是即便这样,也觉得相当震惊了,让一群人连声惊叹与感慨不已。

  “咦,不对……”老妪皱眉,觉得自己像是遗漏了什么,眸子中银色符文闪烁,宛若一片星河在幻灭。

  蓦地,她抬起了头,双眼中射出两道惊人的光束,道:“我们看走眼了!”

  “怎么,怎么看走眼了啊?”旁边一个青年问道。

  老妪从怀中取出一块蛋壳,如玉质般细腻,晶莹有光泽,上有五色斑纹,霞光点点,正是太古遗种那碎掉下的一块蛋皮。

  “刚才疏忽了,现在才醒悟。那个孩子还有他肩头上那只小山兽身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气息,最初以为他们沾染了很多兽血,是凶禽猛兽的腥味,现在琢磨,仔细感应后,应该是太古神鸟后裔所诞下的卵的气息。”

  众人闻听都是一惊。

  “嘶…不会吧,那个孩子将太古神王后裔的卵给吃掉了?当即一口冷气声传来!”一个青年的嘴巴张的很大,足能吞下半个拳头。

  “一个这般幼小,人畜无害的小家伙,竟然这么胆大包天,敢去太古遗种的巢穴中偷蛋?”

  一群人几乎不敢相信,得悉这一结果后无不咋舌不已。

  这等情况要是说出去,估计没有几个人会相信,只是一个孩子而已,竟然敢深入太古遗种的巢穴,做出这等惊人的大事。

  众人心惊的同时,也有一阵遗憾,感觉无比可惜,那可是一只神禽后代的卵,要是孵化出来并养大,那绝对可以窥探到太古神王宝术的部分秘密啊。

  这样一枚珍贵的卵,就这般被那孩子与山兽吃掉了!

  这得多败家啊,什么样的家族出来的孩子才能做出这等事情来?

  “不对啊,那头小山兽也吃了下五色禽卵,难道它也很不凡?”一行人中的中年男子发出疑问。

  其他人闻言也是一怔,对啊!一只普通的小山兽怎么能承受的了太古遗种的精气神,必然会被冲击地死掉。

  “拳头大的小兽……我恍惚看到它的脚底板是赤色的。”另一人说道。

  老妪动容,像是想起了什么,不确定的道:“难道是传说中的朱厌?”

  相传,这种凶兽一旦出世必然会有大乱,天下出现刀兵之灾,四处征战,是大凶之兆。

  众人都发呆,竟遇上了这样一个古怪的小家伙,一群人都看走眼了。

  为首的白衣女子噗嗤一笑,乌黑长发随风而飘动,莹白的肌肤闪动惑人的光泽,眸波流转,道:“这个孩子不简单啊,我们就当结了一个善缘吧。”

  “希望他能进入天阁,千万别被其他人抢走了才好!”

  远方的大山间,林枫策马狂奔,独角兽化成一道银光穿山越岭,将速度发挥到了极致,两边的山林嗖嗖的向后倒退,很快他们就在数百里外了。

  拳头大的球球彻底复活了,浑身灰白的皮毛闪烁,重新化成了金色,一双呆滞无神的大眼也瞬间发光,古灵精怪的,此刻正在林枫的肩头上蹿下跳。

  林枫揪住它的尾巴,把它倒提了起来,说道:“你个吃货,不准在乱跑了,也不准再闯祸,只准呆在我的身边!”

  如今他们,离开林村二十一天了,漫长的路途已过了大半,而距离林族第二祖地,也已经不足十万里了,应该再有几天就能到了。

  接下来的数日里,林枫披荆斩棘,在大荒中前行,遭遇了一批又一批强大的猛兽,历经数十上百场血战,终于快接近林国边疆了。

  年龄如此幼小的一个孩子,在一个月内横穿无尽山脉,大战诸多凶禽异兽,直闯三十万里,这绝对是一个惊人的壮举。

  这件事若是传了出去,必然会引发轩然大波,让那些底蕴深厚的古老家族都要震撼不已。

  太古遗种狴犴、貔貅等最强大系列的太古凶兽锻炼幼崽时,也不过如此,这等凶险的考验说起来容易,真要付出行动,那绝对是九死一生的,没有丝毫水分可言。

  如果是一般的孩子,别说独自一人前行三十万里,就是三百里、三千里、都可能遇险,被那凶禽猛兽吃掉。

  西疆猛兽太多了,到处都是茂密的老林,不见人烟,恶兽、猛禽到处都是,是一片最为可怕的原始之地。

  别说只是孩子,就算是一群成年的强者结伴而行,都难以横穿而过,随时会被突然冲出的太古遗种吃掉,骨头都剩不下。

  也亏得球球与林枫灵觉敏锐,一路上避过诸多恐怖的危机。虽也遭遇了很多次生死考验,途中也曾连遭重创,但终究还是闯了过来。

  如今的林枫,才七岁多而已,就已经完成了这样的壮举!

  这若是被人知道,必定会成为爆炸性的消息,轰动八方,传遍各地。而若是被逐鹿书院、天阁这等大势力知道,也一定会立刻遣出高手寻找,让他成为书院中的一员。

  走了那么远的距离,终于看到了村落,林枫骑着独角兽,驰骋出了大荒。

  他向人打听方位,不禁有些发呆,大方是向没错,但是却偏移了两万多里。

  “唉,我明明是按照柳老给的路径闯出来的,怎么结果还是有偏差呢!估计多半是坠入那条黑色的大河后走错了一段路。”林枫挠了挠头,而后再次上路。

  闯出了无尽的山脉,凶禽猛兽没那么多了,相对来说安全了很多,两日后他来到了林国边陲一处重镇附近。

  林国真的太浩瀚了,统御着亿万里江山,只是其中一个强大的王侯封地内就有数亿、甚至十几亿人口,其疆土广袤无垠。

  这么浩大的疆域,自然很难一一管理到,所以只能在各区域的中心建设一座中心巨城来震慑,一旦这一地域发生暴乱等,坐镇巨城内的高手迅速出动,雷霆般平乱。

  然而如今的林国鼎盛,远没有到需要平乱的时代,尤其最近几百年来人皇符文通天,神威盖世,国势也就越发昌盛了,自然是没有人敢背叛的。

  也许只有在这边疆地域才不那么安稳,因为不时有异族来叩关,洗劫人族,吞食生灵,但这对于浩瀚古国来说,一些小的战役也算不得什么了。

  冲云镇,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城,因为这里的人口足有八万多。地理位置也十分重要,为西部一处重镇,是这片区域中央巨城下的一处险关。

  近百年来,不时有其他种族的强者来犯,但只要从这里路过,想大举闯入者,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走在路上,林枫陆陆续续见到了一些人,大多都是生意人,出入于原始山林间,去那些较远的部落收购兽皮、灵药等,往返一趟虽然很危险,但是利润却也极为可观。

  “唔,还是早点回去吧,听说最近不太平,大荒中的木族一直想发兵呢。而且,据传这片山脉深处来了一头太古遗种,刚在这里落脚,怎么也要逞威一番,以进行震慑,多半会来冲运城闹上一通。”

  林枫认真聆听街上行人的议论。像他这样一人一骑自然很显眼,但是路上倒也没有人刁难于他。一个孩子满身是血,敢这样独行的,肯定也都不简单。事实上,这些人常往原始老林里跑,经得多见得广,认为这多半是大家族的子弟,出来历练。

  “不好,好像有小股兽潮,该不会是那头太古遗种提前发动,来此立威的吧?”

  “应该不是,这多半只是一般的兽王,兽群没有那么多,我们赶快逃!”

  他们这一路而来,已然可以眺望到冲云镇了,城墙雄伟,如一条山岭般挡在前方,以“金刚石”这种巨石砌成,通体乌黑,如金属般散发着慑人的光泽。

  而在那城前有一群凶禽猛兽,黑压压一大片,它们并没有绕城而过,显然就是要在此立威,嘶吼震天,竟要攻城了,令人颤栗。

  “赶紧躲避,希望祭灵大人能将这些凶灵全部斩杀个干净!”

  这群人迅速逃离,冲向远方,根本不敢在这个时候入城,怕被兽群盯上,而遭遇惨祸。

  在那城中,紧邻城门的地方有一座土山,上面生长着一株植物,高能有四五丈,在城外都能清晰的见到,通体成墨绿色,叶子巨大,形如蒲扇。

  这就是冲云镇的守护祭灵,一株连本城的人也无法确切叫出名字的植物,被称作祭灵大人,或冲云大人。

  它有阵阵馨香散发,在其墨绿般的巨大叶片间共结有三朵奇花,每一朵都有磨盘那么大,花瓣绚丽,闪烁霞光,一朵赤光缭绕,一朵洁白如玉,一朵紫雾氤氲。

  兽群显然看到了城外的人,顿时分出一批向这边冲来,发出咆哮,极速而至。

  “祭灵大人救命!”这群人大叫。

  林枫此刻也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然而就在这时,赤霞一闪,城中土山上那株植物,其中那朵赤霞闪烁的花绽放,花瓣不再合拢,传出一股惊人的波动。

  “哧”

  一道赤光冲出,而后一个盘旋,向这片区域斩来,顿时让那冲来的数十头凶禽猛兽大乱,不断吼叫,血光接连泛起,很显然,兽群遭受重创。

  林枫见状,目露奇光,他惊讶的发现,这道所谓赤光竟然是一柄飞剑,它通体赤红,晶莹如火玉。

  “一朵奇花含着一口飞剑?”

  盏茶间,这数十头猛兽与异禽全部倒在了血泊之中,或被斩了头颅,或是被截断了躯体,非常的惨烈!

  “比那头老狈厉害多了,紫镭雕大婶没吃狻猊血肉前,也肯定远远比不上它。”林枫轻声自语,那赤光太迅猛了,仅才片刻功夫而已,就令这些凶物伏诛。

  光华一闪,赤剑向城中飞去。

  那些收取兽皮、灵药的生意人,全都脸色雪白,回过神来后冲着冲云镇叩拜,感谢大恩。

  “咦,原来是它的花蕊,竟然跟飞剑一模一样。”林枫有些惊诧,那飞剑只是一根蕊,其形若剑,飞回去后插入花瓣间,流动炫目的光彩,而后整朵花又闭合了。

  “冲云大人在此守护数百年了,从一个人口不足千人的小镇开始,到如今此城人口已经超过八万多了,实在是功不可没啊。”

  “冲云大人论实力的话,足可以去守护一座巨城了,比之巨城的守护祭灵都不会弱,只是一直不愿离开此地而已。”

  随着这些的人议论,林枫听到后惊异,这株植物果然很强大。

  “这头守护祭灵很不凡。”城中,一个微胖的中年男子自语,他面白无须,眼中精光闪动。

  “的确很强,这种植物的守护祭灵也很少见,要不大人出面,去邀请一下,也许这头守护祭灵会加入我雨族也说不定。”旁边一个年轻人如此说道。

  那略胖的中年人则微微摇了摇头,说道:“算了,这样传出去不好,还是正事要紧。不知道商幽雨小姐回来了没有,我们还得找她求取那块符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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