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熟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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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

  换洗了一声干净衣服的曹肃,进入休假时间。

  当兵的没有休假,做校尉大人了稍微有几天休息时间。

  也没有人来管理他的上下班考勤,工作十分自由。

  曹肃拎着寒刀,带走了从黄道使身上拿到的战利品,径直走出了城北大营。

  大营的军士见到曹肃一身轻装,也没多问。

  在府军中当兵,一定要有眼力见。

  不该问的就别多问。

  没想到曹肃刚一走出大营,就遇到了百余府军出动。

  为首的府军将领,是一个身穿黑甲的校尉。

  黑甲校尉与曹肃打了个照面。

  曹肃见到此人后,默然不语。

  黑甲校尉也看到了曹肃,曹肃已经在府军中出了名,他哪能不认识曹肃呢?

  可他根本没想到,曹肃是当日夜间他曾经追杀魔教妖人时,喊着挡道的瘦弱武馆弟子。

  他冲着曹肃点点头,也不停歇,直接率军一路向南。

  东营的府军出城,会是什么任务?

  他没多想,转身便向家中走去。

  

  dc区域。

  曹家。

  曹家兴旺之后,来拜门的亲戚朋友多了不少。

  每日里都门庭若市。

  前些日子,受到战争影响,曹家门庭方为冷清一些,恢复了些许宁静。

  可随着战争的远离,平城安定之后,曹家又热闹起来。

  曹父曹母老好人了,也不愿意拒人门外。

  凡是沾亲带故的人来了,多少都会将人请进门来。

  这一日,曹家的门口,站着一位身长八尺的壮汉。

  壮汉头上包裹着白色的头巾,满脸的络腮胡子。

  他敲响了曹家大门。

  在家中的曹父打开大门。

  早已堆积准备好的笑容,在见到来者之后,瞬间愣住了。

  曹父心中咯噔一下,下意识地就想关门。

  “王王大哥!”

  这门口站着的,正是曹家昔日的恩邻,王林。

  王林露出笑容。

  “老曹,怎么,见到我不欢迎一下吗?”

  曹父头皮发麻,见到王林,心中只有苦涩,哪有半点高兴。

  这王林不是去参加万平教了吗,那可是妥妥的反贼!

  如今曹家两个儿子都加入了府军,且都不在家中,如何是好?

  曹父听到王林这么说,挤出一点苦笑:“王大哥,瞧您这话说的,你是我们曹家的恩人,我们怎么会不欢迎你!”

  曹父对比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和王林的体格差距,直接让开身形,意思是欢迎光临。

  王林倒也真不客气,直接走进了曹家大门。

  曹父警觉地往门外看了看,然后飞速地关上了大门。

  “王大哥,您怎么来了?”

  院中的曹母正在和儿媳妇刘鸾洗衣服,曹母见到了王林后,也是一脸震惊。

  刘鸾跟着曹母,乖巧地站了起来。

  “弟妹,好久不见,这是”

  “这是大郎新过门的媳妇。”

  曹父介绍了一下,便拉着王林往里走。

  王林冲着刘鸾点了点头,这魁梧的身材,狂野的络腮胡,看得刘鸾脸色微红,轻轻做了福,以示礼貌。

  “哎,多日没见,没想到你曹家竟然如此发迹!”

  王林走进正堂坐下后,看着这巨大的屋子,实木的家具,十分感慨。

  曹父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都是儿子置办的家庭条件,可儿子现在是府军。

  而王林

  “王大哥,你这些日子去哪里了?”

  曹父主动开口,希望掌握谈话主动权。

  曹母走了过来,为两人沏了杯茶。

  王林摸了摸他的络腮胡,叹声道:“我去哪里,你应该知道的。”

  不就是去造反了吗,这难道让我直接说出来?

  曹父尴尬地笑道:“王大哥说笑了,腿在你的身上,我哪里知道你去哪里了!”

  王林知道这曹家现在不一样了,急于撇清和他这样的反贼关系。

  所以才故意不说,这点情况他来之前,早就已经猜到了。

  所以不慌不忙地点破道:“我去杀官兵啦,老曹,你是知道的!”

  此言一出,曹父脸色大变。

  手里哆哆哆嗦地拿起茶杯,喝了一大口的茶。

  茶水太烫,他一口水直接喷了出来,好不狼狈。

  对于如今小有家产的井斗小民,身上干净的很,最怕如今与反贼不清不楚,平白还牵连到了两个优秀的儿子。

  王林瞥了一眼曹父,笑着道:“不就是杀几个官兵吗,老曹,你的反应也太大了!”

  曹父苦笑道:“王大哥,你别吓我,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头老百姓。”

  “你是平头老百姓不假,但你的两个儿子,可不是什么平头老百姓。”

  王林说完这句,曹父直接瞪直了眼睛。

  手也不抖了,茶也不喝了。

  一脸的不悦:“王大哥,你到底什么意思?”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王林也就干脆亮出当头炮。

  他直言道:“老曹,我也不绕弯了。”

  “我们两人几十年的交情了,当年你们刚来平城的时候,我就和你们做了邻居,几十年风风雨雨,一路相互扶持才有今天。”

  “今日我冒险潜入平城,找到你们曹家,其实就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请你们曹家,助我一臂之力!”

  王林说到最后,俨然是虎躯大震,身上竟散发着明显的压迫感。

  曹父一个没练过武功的普通人,哪受的了这种压迫,呼吸都停滞了一分。

  他憋着脸,说不话来。

  在王林的眼中,老曹在进行慎重的思考。

  事实上,他过来平城,说服曹家的重要原因,还是因为曹家两个儿子都在府军中身居要职,尤其是曹家二郎曹肃。

  作战凶猛,杀人如麻。

  万平军中已经正视这个从平城冒出来的小将,各类信息汇聚一起,把曹肃列为重要观察对象。

  王林接着劝解道:“江宁府全境已落入我万平军之手。”

  “平城已是一座孤岛,将来迟早也会被万平军收下。”

  “你们现在不加入我们,到时候大军到了平城之下,再想要投效可就来不及了,到时候生灵涂炭,曹家能躲得了?”

  “听哥一句劝,加入我们吧,你曹家二位公子俱是人杰,何必在平城做一个小小的府军什长,府军百夫长?”

  “在我们万平军中,像曹肃这等猛将,起码也是一方小渠帅了!”

  “一方小渠帅,那就是统帅万人的将领,你自己算算,这里差距有多大!”

  曹父被万林一连串头头是道的劝解,说蒙了。

  一时间,竟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回家路上。

  曹肃到松花酒楼里买了一坛松花酒。

  酒楼老板看到是曹肃过来,坚决不收曹肃酒钱。

  曹肃这人虽然有些贪财,但向来注重小节。

  他趁着老板一个不注意,把银两直接丢进了老板的账本上,就当是付钱了。

  松花酒甘醇香甜,曹肃一家子的人都很喜欢喝。

  最近一波团战,他收获颇丰,心情很好,便买点酒犒劳一下自己。

  走到竹林巷口的石桥前。

  曹肃见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老熟人。

  丑翁!

  今天怎么回事,一直遇到老熟人?

  曹肃心中纳闷,但见到丑乞丐,心情更好了一些。

  “丑翁,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我到处找都找不到你!”

  老乞丐坐在桥梁下打盹,路过的人都不正眼看他,听到有人喊他名字,他才睁开了沾满了眼屎的睡眼。

  曹肃也不嫌弃他,直接和他并排坐在了一起。

  “曹二郎?”

  丑翁仔细端详了曹肃半天,方才认出曹肃。

  这变化太大了。

  曹肃加入府军后,就没见过丑翁,而这大半年的时间,曹肃从一米七的瘦弱少年,长成了今天这个魁梧强壮的猛男,要不是曹肃喊他名字,丑翁根本没认出曹肃来。

  曹肃点点头,承认他是二郎。

  “丑翁,你不是一向眼力极好么?不认识我了?”

  丑乞丐大吃一惊,仍是不敢相信,当初的瘦弱少年会变成今天这个模样。

  他愣愣道:“我这些日子出城躲避战乱去了,没想到你竟然长得这么大了!”

  曹肃笑道:“我现在还在发育期,长得大点也是应该的。”

  “不是,你这也太大了”丑翁心中啧啧称奇,他见多识广,知道曹家二郎定然是武道精进,才引起形体的大幅度变化。

  曹肃得意道:“我现在可是府军的校尉,你出门报我名字,平城没有混子敢找你麻烦。”

  丑翁一听,有些乐了:“这么好使?那我去同乐坊要报你名字可以免费吗?”

  你一个乞丐进的了内城?

  曹肃知道丑翁是在说笑,笑着摇了摇头。

  他起身告辞,临走时,把从松花酒楼里买的一坛酒丢给了丑乞丐。

  “丑翁,我买的新酒,喝着吧。”

  丑乞丐知道曹肃今非昔比,兴旺发达了,也不推辞。

  抱住酒坛子,露出一个丑陋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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