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插班生【笔试、面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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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录取考生须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将预录取通知回执、《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须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一并寄至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预录取考生须在第一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所在高校开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寄至我校,我校将进一步审核。

考生所提交的上述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规定,将被取消插班生预录取资格。

五、学籍管理

(一)通过考核的学生,经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请SH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按SH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学籍手续后正式入读复旦大学。入读年级由相关院系确定。

(二)在取得复旦大学学籍前,学生若违反《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复旦大学其他规章制度,将取消插班生资格。

(三)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规定》由入读专业所在院系予以认定并经教务处审核和转换。

(四)根据我校规定,插班生不再享受复旦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五)学生修满入读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复旦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复旦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将获得复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插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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