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意料之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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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连忙过去拿起金龙,收好之后她才借着火把的光亮,发现放着金龙的桌面上,有刻着的字:

“抱歉,给你的生活造成了不便——玛尔斯.佛瑞曼。”

“有人么,有一个黑色头发,黑色眼睛,留着黑色胡子的男人经过么,他带着一柄长剑,身上还缠着绷带”,一个清脆急促的声音和马蹄一起在酒馆的院子外响起。

月亮尚在天空,却拂晓了。

玛尔斯在玫瑰大道上纵马狂奔。

两匹马在空旷的大路上,喘着粗气,四蹄如飞,他则眯着眼睛,迎着晨雾,享受着干净的水汽,欣赏那天边清冷的破晓之光。

在黑暗中,东方的天际,第一缕光芒升起,先是浓烈的白,让后是橙红,橘黄,坚定的向附近的天空和云朵蔓延开来,什么都无法阻挡。

这就是他知道,自己要赶紧离开河湾地,否则他一定会忍不住回去杀人。

或许是为了报复,或许是为了别的什么。

晃了晃脑袋,玛尔斯强迫自己重新沉醉到纵马的畅快之中去。

河湾地中两条最出名的道路,一条是沿着海岸线,去往凯岩,接黄金大道通向君临的滨海大道,一条是经过苦桥,直通君临的玫瑰大道。到君临之后,再沿国王大道一路北上,便可直达临冬城。

其中苦桥是玫瑰大道穿越曼德河处,驻守于此的贵族是卡斯威家族,家徽是黄色的人马射手。

河湾地十分富庶,玛尔斯可以放开手脚赶路而不用担心补给,路上随时都可以找到能吃上饭的小村落。

太阳渐渐升高,马儿跑累了,玛尔斯的屁股也有些作痛,他慢慢的放下了速度,找了一条小溪,让马儿喝点水,吃点草,休息休息。

这是马,不是汽车,汽车有油就行,马要是一直跑下去,是能活活跑死的,骑马的人也受不了。

揉了揉自己的屁股,玛尔斯安排了两匹马去休息,自己拿了块肉干嚼起来。

他身上都伤口痊愈的速度非常快,那些大面积的烫伤烧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也没留下什么疤痕印记,几处利刃的刺伤砍伤也已经结痂,绷带他都拆了。

尤其是腿上的箭伤,竟然已经痊愈了,玛尔斯对于这个世界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武力还算正常,可神灵之类,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唉,也不知道自己的林中小屋怎么样了,那可是原本自己准备的苟命宝地。好在出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些肉干什么都处理了,不然全完了。

嚼着肉干,玛尔斯就想起自己的房子,那是他初来乍到的第一个容身之处,亲手建造,伐木垒墙,一点一点的完善。

他现在突然很想回去,可是现在已经难以回头。

“哒哒哒哒”

这时,一串急促的马蹄声从来路传来,打断了玛尔斯的思绪。

他循声看去,一个扎着大辫子,穿着一身普通人粗布衣服的少年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

“有下巴这么光溜的男人”,玛尔斯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惊讶的看着马上的人。

“哷!”

少年看到在路边的玛尔斯,连忙拉住了马头,极速之中突然停下,他坐下的马儿嘶鸣一声,差点就倒了。

“呼,呼”,少年喘着粗气,看着站在那边的玛尔斯,疲惫的说道:“终于找到你了。”

话一说完,他就从马上栽了下来。

“喂,丽莎,醒醒”,玛尔斯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她接住。

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少年,实则是少女,正是角陵伯爵,蓝道.塔利的幼女,丽莎.塔利。

“让,让我睡一会儿,我已经赶了好几天的路了”,丽莎的声音很小,闭上眼睛,在马尔斯的怀里就睡了过去。

她真是很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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