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游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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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呸,什么东西”,玛尔斯狠狠的往地上啐了口唾沫。

这三个男人也不是什么老实人,眼看这样打不过玛尔斯,就要去腰间拔出匕首。还没拔出来就被玛尔斯发现了,抢下他们身上的几把匕首,又是一顿打。

有时候你凶起来,狠起来,那些人反而不敢动手了。

“老板娘,再上麦酒”,玛尔斯有些脸红的挽起自己的袖子,就去拉开酒馆大门,一手一个抓着地上两个人的衣领子,拖着到门口,全都丢到了外面的泥地里去。

两个人滚做一团,一下子就成了两个泥球。

剩下那个收的伤不是很重,没等玛尔斯动手,就自己先爬出去了。

“你等着,我们是影子会的人”,那个跑出去的嘴硬了两句。

玛尔斯却毫不买他的帐,大声说道:“老子是玛尔斯.佛瑞曼,我就在这里,有什么人就去找来”,他毫不避讳,眼看着那三人跑走,也没有阻止。

这下子,玛尔斯真的让老板娘害怕了。

“客人,他们要是回来寻仇,我这生意可做不下去了”,她哭丧着脸对玛尔斯哀求道:“客人,请你赶快去把他们都杀了吧,只要杀了他们,我们绝不会透露。”

“嘿,你是怕我一走了之,把这个烂摊子丢给你?”,玛尔斯不由的笑了,他摸了摸拍了拍老板娘柔弱的肩膀:“放心吧,没事的,我不会走的,就算我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杀了我。应当也不会再找你们的麻烦了。

快上酒吧。”

“好好的”,老板娘以最快的速度端上了两杯麦酒,又以更快的速度躲回到了吧台后。

玛尔斯一手握着长剑的剑柄,看着那三个男人互相搀扶着在泥泞的道路上远去。他默默的站着,任由冰冷的风雨吹打自己的面孔,好像在给赤红的钢铁淬火。

良久,他才关上门,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高庭,呵”。

看着玛尔斯坐下,老板娘才松了口气,刚才她都以为这个男人要去把那三个人都杀了呢。

“咕咚咕咚”,玛尔斯畅饮麦酒,重重的放下酒杯:“老板娘,房间收拾好了么?”

“好了,好了”,老板娘连忙点头。

“请带我过去”,玛尔斯拿起自己的长剑。

老板娘捂着自己的胸口,几次抬头看玛尔斯的脸,最终还是没敢拒绝。

“我只是想好好休息”,他们来到一间满是女人味道的房间,玛尔斯摇了摇头,将准备跟进来的老板娘关在了门外。

老板娘送了口气,连忙跑回大厅,撬开酒柜后的一块木板,拿出了一只小盒子,拉上了自己的小儿子就出了门。

像玛尔斯这样的人,她已经见多了。总有这样自命不凡,年轻气盛的雇佣骑士,从她小的时候起,就见过太多次这样的人的尸体。

给她孩子的那个人也是如此。

“老板娘,你怎么,要去那里啊,我可以准备马车”,在门口喂马的马童看到急匆匆冲进雨中的老板娘没带斗篷和帽子,连忙叫住了他们。

老板娘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苍白瘦弱的马童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

这个十三岁的孩子,他是真关心自己,来提醒自己戴上雨具的。

“唉”,老板娘叹了口气,这马童是她收养的孤儿,这些年来非常懂事,手脚勤快,从未有过什么怨言,等下那些强盗说不定还会迁怒到他。于是将马童搂到自己的怀里,有些颤抖的亲吻了他的额头和嘴唇:

“我们一起走!”

老板娘已经放开了儿子,自己去牵了两匹马,抱着儿子上了其中一匹,自己也骑了上去,剩下的马童还没回过神来。

急的老板娘俯下身子,推着他的后背让他上了另外一匹。

“驾”

三人两骑就冒着雨跑上了玫瑰大道。

房间不大,不过收拾的挺干净。

玛尔斯听到外面在雨中远去的马蹄声,微微摇了摇头,就从皮包里拿出枪头,将它的一端插在门口的地板上,另一端抵住门脚。皮包放在枕头下,拿着长剑躺上床,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君临,红堡。

现在的君临,就是“征服者”伊耿开启征服战争时,他在维斯特洛大陆第一次踏足的土地。在君临的三座山丘中的最高一座,那被称为伊耿高丘的那一座的顶上,他用泥土和木材建造了第一座要塞。

征服七国之后,他又依靠这座要塞建造了皇家城堡,即为红堡。

坦格利安王朝被推翻后,现任的国王劳勃.拜拉席恩继承了这座城堡,现居住于其中的梅格楼,不过他纵情打猎与比武大赛,更多的时候都住宿在外,同时也留下了更多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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