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诡辩=胡搅蛮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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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大家准备庆祝的时候,庞大海接到通知,要求他作为证人出庭。

“庞sir,什么事啊?”见庞大海接完电话,一脸严肃的样子,费格逊开口询问道。

庞大海带着歉意说道:“看来今天晚上不能和大家庆祝,中环警署的案子,需要我明天出庭作证。”

费格逊理解的说道:“没关系的,庆祝什么时候都有时间。朱滔的案子重要。”

刑晶晶也说道:“朱滔是港城一大毒瘤。能把他送进去,比庆祝一百次的事情都重要。”

庞大海:“所以啊,你们今天晚上要玩的开心点。下次我可是要点贵的地方咯。”

嬉笑声中,迎着夕阳。庞大海下班了。

第二天,中环法院。

控方律师:“庞大海,请问你描述一下,你在慈云山道目睹的事情。”

庞大海:“当时我在开车上班的途中,行驶到慈云山道的时候,忽然发现前方的巴士车上,挂着一个人。出于警察的责任,我一边呼叫总台,一边加快车速试图拦截车辆。”

控方律师:“然后,你看到什么。”

庞大海:“我看到第二被告,用一把匕首挟持着巴士司机。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在第一被告的指挥下,用脚踹陈家驹警长。后来陈家驹警长被踹下车后,我继续跟着巴士车,直到陈家驹警长抄近路截停巴士车。然后当场将第一被告等人逮捕。”

控方律师:“好的,谢谢。我没有问题。”

接着是辩方张律师反问:“庞大海,我想请问你知不知道,当时你追车的时间。”

庞大海:“当时不知道准确的时间,后来看了行车记录仪才知道的。”

张律师继续问道:“当时是几点几分。”

庞大海:“6点20分左右。”

张律师穷追不舍的问道:“你确定当时没有人下车吗?”

庞大海一脸认真的表情,说道:“我确定。”

张律师继续逼问:“那你知不知道,这个时候的太阳光是正面对着你的眼睛。你怎么可能能确定。大家试想一下,当我们用双眼来看太阳是什么感觉。”

庞大海脸色涨红,接着憋不住笑出声来。“呃,不好意思啊,这位律师先生。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智商,拉低到和你一个水平去想象东西。”

张律师脸色不善:“你什么意思?我可告你诽谤的。”

庞大海神态变得轻松,道:“你的问题,明显只有智商欠费的人才能回答,你凭什么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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