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心险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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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似血,天空一片通红,断龙岭上的一切也被镀上一层赤红之色,一阵风刮过,树木摇曳,仿佛一片正在燃烧的海洋上荡起了层层浪花,瑰奇而美丽。

一条长满杂草的羊肠小道,在树木和杂草间七绕八拐的通向远方,彰显了此处的偏僻荒凉。不知有多少时日没有人从此处经过。

然而此时却有一个文弱的身影出现在这条长满杂草的小道上。

头戴方巾,肩背书箧,虽是身穿粗布长衫,但却有一股书卷之气从其身上散发而出,显然是一位寒门书生,不知为何如此之晚,却独自一人行走在这偏僻的山岭之上。

随着书生渐渐走近,面容逐渐清晰了起来。只见他大约十五六岁,面容清秀白皙,虽然稚气未脱,倒是生的一表人才。

但此时却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一声接一声的叹息不断从他的口中发出:“哎,想我沈云自三岁识字,至今已有十二载。在这十余年中,我每日勤读苦学不敢有丝毫懈怠,九岁即已考取秀才,十二十三岁力克解元会元,不想却在殿试大考中名落孙山、榜上无名,难道我已是江郎才尽,才思枯竭了。不对呀,殿试上的那篇赋文却是我写过的最为满意的一篇。”

“我自幼父母早亡,全靠乡亲们的贴补方可过活读书,虽说也时常帮助乡亲们写写画画,不过也是一些举手之劳。乡亲们对我寄予厚望,希望能看到我头戴状元帽,身跨高头大马,衣锦还乡。如今,又有何面目回去?”

“不回去又能去哪里,还是回去吧,再苦读三年,我就不信还是名落孙山……”

其实,这个书生名叫沈云,今年殿试落第,没能成为天子门生,现在郁郁不快,是要赶回家继续苦读,三年后再考。

事实上,殿试不中,也没什么,十五岁已是贡生,算是世所罕见的人才了,况且这个沈云是贡生中的头甲——会元,虽然殿试失利,但是身份已是十分显赫,每月已有俸禄,随时可以候补官职,已然算是公门中人,前途不可限量。

“呱呱”一阵乌鸦难听的叫声响起,把沈云惊得一哆嗦,连忙把头抬起,转头四顾,见天色已晚,自己却身处一处不知名的荒山,心中不由的一阵的苦笑,殿试落第后的这几天自己一直失魂落魄,导致经常是错过宿头,只好在荒郊野外露宿。

不过还好,沈云自从三年前离开家乡游学科考,已经习惯了这种在外漂泊的生活,这样露宿野外的事情时常遇到,早已经驾轻就熟。

于是沈云不在胡思乱想,加快了步伐,他要在天黑前找到合适的露宿地点。

荒郊野外,毒虫猛兽时常出没,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过夜地点,那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也许晚上睡得好好的,不知觉中就会被毒虫猛兽袭击,第二天就会变作一堆白骨。

前面不远处是一片密林,其中有不少高大粗壮的树木,正是露宿的好去处。

单独一个人在野外露宿,找一颗高大粗壮的大树,爬上去,在周边的枝桠撒上雄黄粉,然后睡上一觉,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这样既可以避免地上面的野兽袭击,又可以避免蛇虫打扰。

行了一盏茶的功夫,夕阳已经落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沈云也来到了密林。

密林中更是昏暗,沈云边往前走,边在小道两旁的树木上打量,希望能找合意的大树用来歇息一晚。

突然,人影一闪,前面的大树后面窜出了五个人来,手中提着雪亮的单刀,拦住了沈云的去路。

沈云大惊,吓得是面无血色,不是这么背吧,竟然遇上了强盗,落第书生遇土匪,这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可怎么办?

“你可是沈云?”五人中间的那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晃了晃了手中的单刀,率先开口了,显然是五人之首。

“正是……”沈云还未从遇劫的震惊中清醒过来,随口答道。

话一脱口,沈云就立刻感到情况不妙,这五个人哪里是拦路抢劫的土匪,只见他们衣着鲜艳,为首那满脸横肉的大汉,三十多岁,做武夫打扮,其余四人年龄均是在二十几岁光景,一脸菜色,一副酒色过度的样子,显然不是打击土匪,哪有土匪过得如此滋润的,倒像是街头的混混无赖。

况且此处如此荒凉,一年半载也不一定有人经过,要是劫道的土匪早就饿死了;更重要的是为首的大汉竟然知道自己的姓名,这分明是冲着自己来的。

看到几个人,听到了自己的回答,均是面露喜色,像是捡到无数金元宝一样,沈云的心是凉透了。

“你们要干什么?”沈云口中发苦,同时心中满是疑惑,自己一个读书人,一心读书,这几年又忙于考取功名,印象中从来没有与任何人结下仇怨,怎么会有人在这里把自己截下,看这五个人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目露凶光,显然要对自己下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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