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金凤山上金凤寺,金凤寺里种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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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林剑锋那张棱角分明的坚毅脸颊上莫名的露出几分伤感,之前余曼给他讲李默的家里很困难的事情,他还不怎么相信,心想都到了二十一世纪了。再穷又能穷到哪里去?

再看着李默单薄的身影,褪色的衣服和裤子,以及那一头一眼就能看出不是专业理发师搭理的滑稽发型,林剑锋突然意识到自己以前想当然了。

他是城市里出来的孩子,以前的心思也全部在篮球上,每次比赛去往的地方也是国内国外的一些大城市。

他所见所闻的只有关于这个世界繁华的一面,却从未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可能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林剑锋的喉头不由的涌动了两下,接着从兜里掏出几张十元的钞票,假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道:

“李默,你老师我以前可是咱们华国的篮坛巨星,你现在是我的亲传弟子,怎么能表现的如此不专业?”

李默闻言如坠云雾之中,“我怎么不专业了?”

林剑锋指着李默还绣着花的布鞋道:“你看看你穿的是什么?居然穿着布鞋就来训练?运动员每天的体能训练量都非常的大,你穿着布鞋就出来训练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任。

关键是你这双布鞋还这么骚气,老师我都不忍直视了!

这是四十块钱,你拿着去买一双专业点的运动鞋,算是老师送你的收徒礼!”

李默闻言埋头瞅了瞅他脚上的不屑,黑色的布鞋上面果然还绣着红色的梅花。

李默嘴角抽了抽,有时候他也不知道金璇的小脑袋是怎么长的。非要在布鞋的鞋面上绣点装饰。

“好吧,谢谢师傅!”

李默想了想,没怎么矫情的从林剑锋手里接过了那四张钞票。

因为原生家庭的原因,李默的性格极其敏感,他能够感受到林剑锋对他的关心。

这让他足够的暖心,毕竟从小到大他的亲生父亲李志鹏都没怎么管过他,甚至还会动辄打骂。

回到学校两人径直往食堂走去,运动完后再去吃个早饭,似乎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李默走在前面,突然道:“老师,我决定了!”

林剑锋被李默神叨叨的表现吓了一跳,“你决定什么了?”

“我决定请你吃两个馒头。”

林剑锋:·······

枯荣中学的早自习是七点十五分开始,而林剑锋李默两人放回学校的时间已经是七点以后了。

这个时候还在食堂吃饭的人并不多,很多学生都是买了早饭匆匆的向着教室方向走去。

李默走进食堂,原本是打算去买馒头的,但没曾想却碰上了一个熟人-李灵鱼。

她正拿着餐盒站在食堂窗口前四处张望着。

“李老板,你在找什么?”

李灵鱼听见李默的声音被吓了一跳,转过身来长出一口气道:“原来是李默你啊,吓我一跳。我找个位置去吃早饭。你怎么也这么晚才来吃早饭?”

“我刚刚跟老师去跑步了,喏,这是我现在的体育老师林剑锋老师。林老师,这是零班的李灵鱼,成绩很好的。”

“林老师好!”李灵鱼简单的冲林剑锋打了个招呼,接着便看向李默道:“李默,我今天早饭又买多了,你能不能帮我分担点?”

“你怎么又买多了?不是说了别浪费粮食吗?”

“我又眼皮大肚皮小了。”

李默无奈的耸了耸肩,一脸真诚的看向林剑锋道:“林老师,看来今天不能请你吃馒头了。”

“无情,好吧。我自己去早饭!”

林剑锋摆了摆手,悻悻地离开了。

李默则跟着李灵鱼找了个人少的位置一起吃早饭。

“李默,我刚刚没在操场上看见你,你去哪里跑步了?”

李默往嘴巴里塞着馒头,指了指外面金凤山的方向,“看见了吗?林老师带着我早上五点就去爬那座山,还要跑上山顶。你说他是不是疯了?”

李默对于林剑锋让他去晨跑其实并没有什么怨言,此刻说出来也仅仅只是调侃打趣罢了。

“你怎么这么说你老师,我看他对你似乎挺好的样子!”李灵鱼也小口小口的吃着馒头。

“哈哈,他的确是个好人。还给我拿钱让我去买双运动鞋,说是什么穿着布鞋容易伤脚。”

李灵鱼闻言轻轻一笑,“伤不伤脚我不知道,但是穿着布鞋跑步应该挺费鞋子的。”

“不至于吧?”

李默提心疼他的布鞋的,一是他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新鞋子,二是这双鞋子是金璇给他做的,他很珍惜。

李灵鱼点了点头道:“肯定会费鞋子的,因为摩擦的频率会有所增加。”

吃完饭,李默和李灵鱼又一路向着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两人还时不时的闲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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