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毛脚女婿上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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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欢又不是圣人,谁不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她和丁香华那种玩玩的心态还不同,她对肖洋是真心实意的。

而且时间久了,和肖洋在一起成了她的一种习惯。

她无法想象,如果两个人就此分手,她要多长时间才能克服那种不习惯。

余欢欢必须作出抉择,到底是把这不完整的感情坚持下去,还是就此告别,开始新的生活。

这就是肖洋狡猾的地方,本来是余欢欢让肖洋作出选择的,他滑溜溜地把球又踢还给了余欢欢。

这时候房子也成了一个很重要的筹码。

如果余欢欢和肖洋分手,那这套房子她肯定不好意思继续住下去。

虽然之前肖洋说把这套房子送给她,但是既然两人要分手,余欢欢哪好意思继续霸占着肖洋的房子。

按照余欢欢现在每个月几百块的工资,她别说买,租都租不起这样中等户型的商品房。

今年余杭的房价又上涨了不少,比起肖洋才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差不多涨了一倍。好一点地段的房价已经超过4000每平方米。

年底,最高的商品房价格已经到达6000每平方米。

就算按四千这个价格,她每个月不吃不喝,也要十几年才能赚到这套房子的钱。

现在余欢欢住的房子,离自己学校只有几百米,她每天都是走路去上班,别提多惬意。

如果搬走,租到城市次中心的地方,上班还要挤电车或者公交,至少得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碰到人多或者堵车,说不定还会迟到。

别说女人现实,等结了婚,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哪样不要花钱?

余欢欢不是季莹莹那种蜜罐里长大的女孩,季莹莹的人生道路都被父母安排好了,她只要乖乖走下去就可以了。

毕竟那种傻白甜的女孩不多,余欢欢要为自己的未来考虑。

她同意了肖洋的建议,说不定将来周文华和肖洋分手了呢,自己不就顺利上位了。

更何况即便就这样下去,好像也不错,不说少奋斗二十年,少奋斗十年没问题。

肖洋是看人下菜的,丁香华那样的,他只会说房子是租的,将来万一闹分手,大不了再假装把房子“买”下来送给她。

余欢欢性格直爽,没有花花肠子,比较听话,更不会胡闹。

这样的女人对周文华没有威胁,把她包养起来没什么后顾之忧。

不得不说肖洋看人还是比较准的,尤其是女人。

“你和你爸妈怎么说的我啊?”

“就说你是美院学生,家里做化妆品生意的,自己也做服装外贸生意。工作是你找关系帮我搞定的,房子是你买的!”

余欢欢还挺聪明的,没有告诉父母肖洋经营服装的具体品牌。

江浙一带的家长和内地不太一样,内地的家长都希望女儿找的对象,是有固定工作的,最好是机关事业单位,有编制更好。

余杭这边小作坊特别多,很多人家都有织机,头脑更灵活,商品经济意识更浓,她父母并不会因为肖洋家是做小生意的就瞧不上。

不过余欢欢的母亲,听说肖洋在西湖边买了一套房子,离女儿单位又近,这点让她特别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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