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钱的分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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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陈爱华出声的时候,并不打算出太大的动静,但是现在其他人都没有出声,甚至连刘燕都不敢再吃,整个房间就没有别的声音,所以陈爱华的声音显得特别的清楚。

余颖闻声看过去,这时候的她脸上没有表情,只是淡淡地看着陈爱华,其实这时候的陈爱华,还是一个青春美貌的小妇人,还不是原主记忆中的那个残了的容貌。

“怎么,我说错了什么?让你嗤之以鼻!”就见余颖问陈爱华。

同时余颖在心里腹诽着:原主活得也太没有什么地位吧!这个新媳妇才嫁过了多久?现在就敢和婆婆对上。

看到余颖的目光,陈爱华还是有些不自在的,但是明显她感觉自己不能示弱。

所以陈爱华明明感觉这个婆婆有些不一样,还是大着胆子说:“可是妈,在我嫁进来的时候,咱们不是说好的吗?咱们算是分家,各过各的。所以外债可是没有我们的份,是吧?建北。”

要知道陈爱华今天没有抢到桃酥吃,心里梗着一股气,气不顺之后,脾气就大,说到后来的时候,她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丈夫,示意丈夫要附和自己说的话。

要是敢不附和我的话,等着回去看着我怎么教训你。陈爱华的眼睛就这样紧盯着赵建北,仿佛在这样说。

同时陈爱华右手握得紧紧的,一言不合就要上小拳拳啊!

在一旁看着的余颖,有些无良地笑了。

只是余颖这笑容也许是角度的问题,看上去有些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让蹲着的赵建南有些惊悚,他亲妈应该是受刺激了,还是小心为上。

想到这里,赵建南站起来,靠近自己的媳妇刘燕,同时示意自家媳妇,不要出头,反正已经有只出头鸟,就是弟媳陈爱华。

而这时候的陈爱华没有看见这一幕,她脑子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当初她嫁进来的时候,可是说清楚的,这些外债都归两个老的还,她可不愿意过还债的苦日子。

这件事一定要说清楚,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

“是啊!妈,咱们都已经说好了,爸在的时候就说这外债,我们不管。”赵建北感觉应和自己媳妇的话,要知道自己媳妇发怒的样子,也是这么的迷人!

“是啊,你们都已经分出去,外债就是我和你爸。所以,你们现在都过来做什么?”余颖冷冰冰地说。

“这不是有爸的抚恤金,可是一笔。”陈爱华抢着说。

有自己丈夫撑腰,是一件快意无比的事,所以陈爱华下巴扬着,以为这一次还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呵呵!余颖假笑着。

说起来陈爱华是三个儿媳里,长得最俊的一个,嫁过来之后,自我感觉良好,要知道当初赵建北为了娶她,花的钱最多,可以说这段时间过得是顺水顺风,所以最是藏不住话。

“那一笔钱,当然是用来还债!”余颖在中间打断陈爱华的话,抢着道。

听到余颖的话,三个便宜儿子有些目瞪口呆,因为这种情况太出乎他们哥三个的意料,所以他们有些傻眼。

倒是几个儿媳反应得快,陈爱华以手抚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时候的刘燕也顾不上吃桃酥,急着说话,把嘴巴里的桃酥都喷出来,急着道:“妈,这怎么行?”

而张卫红这时候,正忙着掐自己的丈夫赵建东,怎么婆婆的画风猛地变了?难道这钱不能拿过来吗?这怎么可以!这可是不少钱啊!

“这怎么不行?你爸是为什么去包工队干活?你们知道吗?为了还债,甚至你爸为了多挣点钱,一去就是一个月,现在把命都搭上。”余颖说到这里,眼睛流出点泪水。

不过因为这段时间哭得太多,都哭肿了,所以这时候余颖感觉有点眼睛痛,不好,哭得太多可是会瞎眼的,于是余颖立马收回自己的眼泪。

其实,女人的眼泪之所以值钱,是因为有人爱你,所以每一颗眼泪,就是堪比珍珠一样珍贵。

如果没有人爱,那么泪水就不值钱,哭得再多,也白搭,说不定别人还嫌你哭得太多。

“妈,其实我爸借的债可以慢慢还的,都是乡里乡亲的,不会着急的。”赵建东说道。

要知道他们哥三个可是早就有了用钱的打算,就等着钱到手之后,可以花花,现在看到钱就要拍拍翅膀飞了,这让他心里不舒服。

明明这钱应该给他们哥三个,他妈竟然不打算给,这算是什么事?

“就是因为乡里乡亲,所以才要赶紧还,要知道现在谁的钱都不多,这钱不还,什么时候能还?以后还钱就要靠我这个当妈的还,那就慢得多。”余颖说道。

“而且这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是你爸用命换来的。”余颖说道。

然后余颖的目光看着他们,说道:“难道你爸死了之后,还要被人在后面错脊梁骨,有钱却不急着还债,却分给儿子花。”

余颖说的话,正巧让赵芳请来的人听到,说起来,其他他们也到了有一会,就是想听听赵家人的想法。

要知道赵家真正能挣钱的人,已经去世,所以他们心里是有些着急的,不知道他们借出去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到?甚至赵家有没有可能赖账?

现在听到余颖的话,他们还是满意的,但是听到这几个赵家的儿子,都是不准备还钱,所以心里是有些鄙视的。

于是有人就大声道:“她婶说得太对了。”

然后被请来还账的人都进来了,其实这时候谁都希望把钱握在自己手里,巴不得早点把帐要回来。

于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余颖把五百元钱统统分别还了一部分,债务减轻了不少。

这时候,原主的儿子儿媳们,已经是懵逼,怎么想不到这个一直沉默老实的妈,在丈夫死后,聪明了一把,把所有的抚恤款都还了外债。

但是他们没有什么话可以说,因为不能犯了众怒,要知道被借钱的人不是一家二家。

余颖把那些人送走之后,暗自松了一口气。

其实原主那一世也没有赖账,最后也还了,但是因为拖得时间太长,八十年代的一百元钱和九十年代的一百元,完全是两个概念。

搞得很多人对原主是很不满意的,恨不得当初没有借给赵家钱,甚至还有人觉得,要是早还这一笔钱,说不定依靠这笔钱发家致富。

所以原主后来在村里人的印象里,并不好。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就是三个儿子不孝顺原主,村里人也多是冷眼旁观。

其实这一点,余颖认为原主太过放纵儿子,这种不孝之子,不和他们断绝关系,已经是便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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