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如何将材料交给法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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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优势,在外地律师前往京都执业的路子被堵死后,就显得很有吸引力了。

郝好已经准备按宁丹的交待,针对下面地市发一波招聘广告了。

好在现在微信群比较多,发几个招聘广告既不费事,也不费钱。

下午两点多钟,宁丹先给郝好送来了好消息。

他要查找的案子确实存在,正如郝好猜想的那样,早在半个多月前,何岚就已经一纸诉状将刘小天告上了法庭。

诉讼请求和事由,也一如郝好的判断,拿夫妻两人在结婚时有约定,而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何岚,房屋理应归何岚所有。因此,何岚请求法院确定何岚对诉争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并判令刘小天限期将诉争房屋过户给何岚。

虽然没有拿到何岚的起诉状复印件,但在确定有这个案子,而且知道了承办法官后,郝好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批准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材料早就准备好了,该盖章的也都盖过章了。就等着知道了案子在哪位法官手中,就可以动手了。

还没等郝好动身,一个电话又打了进来。

打电话的是孙建军,郝好连忙停下脚步,又坐回到椅子里,这才接通了电话。

“老四,我帮你了解了,确实有一起何岚诉刘小天不动产所有权确认纠纷,和你说的当事人以及案件情况差不多。承办人叫孙丽美。”电话一接通,孙建军的长串的话就传了过来,“你小心点这个孙丽美,据说她特别难缠。”

“谢谢二哥。周末的时间老五回商都,咱们一起聚聚。”郝好没有说他已经知道了案子的情况,孙建军帮了自己的忙,自己得领这个情。

“行,那你先忙,咱们周末见。”孙建军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挂断电话,郝好才想起,他还没有和其他人说周末聚会的事儿。

于是,郝好再次拿起手机,分别给其他几人打了过去。

哥几个一听郝好成为了律所的合伙人,要请客吃饭,大家是无不应允。

时间,就被定在了周六的晚上,地点则没有选择富丽农庄,而是在市区内找了个有名的家常菜馆。

确定了聚会的时间和地点,郝好给许自强发了一条信息。这才收拾好东西,前往商城区法院。

对于律师见法官,有些基层法院比较宽松,只需要拿着律师证就可以进入办公室,而有些则只能打电话预约,然后法官会到诉讼中心来和律师见面,而不允许律师进入法官办公区。其实,来的往往也不是法官本人,而是书记员居多。

商城区法院是即允许律师进入法官的办公区域,也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联系法官。如何选择,由律师自己决定。

诉讼服务中心还有另外一个职能,就是代承办案件的法官收诉讼材料。比如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什么的。

很多律师喜欢当面将材料交给承办法官,这也无可厚非。但在宁丹向郝好讲过一件事情后,郝好再也没有当面向承办法官递交过重要的材料,比如反诉状、证据之类的。他都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转交。其目的,就是拿到诉讼服务中心的签收单。

其实,宁丹所讲述的事情在整个司法系统中不能说很少,但绝对也不多。

事情发生在郝好还没上大学,而宁丹也还没有毕业的时候,事情的原委,也是宁丹听当事人律师亲自讲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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