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法庭上(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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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盘问结束之后,按照程序,轮到这位辩方律师盘问。而这位辩方律师在被助手拉醒后,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还是立刻站了起来,大声的说道:“我反对。”

“我反对”仅仅只有三个字,但却是法庭上激烈对抗的表现。而在国内的法庭上,很少遇到这种对抗,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对方发言完成后,轻飘飘的说一句“我不同意对方律师(主控检察官)的意见”,然后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郝好从做实习律师以来,在法庭上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他有些惊讶的看着宁丹,有些不相信站在自己身边的宁丹,是那个平时总是春风满面、和蔼可亲的师姐。

此时的宁丹充满的斗志,就像一个战士一样屹立在那里,她说话的证据坚定而又沉着,语速适中:

“主控检察官的问题在案卷材料上已经有了非常清晰的记载,而主控检察官所问的问题明显不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而是为了让被告人的情绪失控,从而达到弱化被告人同样也是被害者这一关键事实。”

听罢宁丹的话,郝好才激灵一下反应了过来,做在对方的主控检察官根本就不是没有看案卷材料——想来也是,做为主控检察官,又怎么可能不看材料呢——他只所有抓住杀人过程不放,竟然暗中藏有这么深的目的。

郝好不由一阵的汗颜,此时,他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没有了之前的轻描淡写,没有了之前的一切尽在掌握中。

取而代之的则是凝重、是压力。

宁丹的话已经说完了,但并没有坐下来,而是看着审判长,眼睛一眨不眨的。

审判长和坐在她两边的审判员简单的沟通一下,随后拿法槌,“碰”的敲了一下,然后说道:“辩方律师反对无效,但控方也要注意的讯问的方式。”

主控检察官冲着审判长笑了笑,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准备继续盘问施桂香。

宁丹也已经坐了下来,而此时的郝好也已经进入高度戒备状态,他可不希望再发生类似事情的时候,自己再来一次后知后觉。

事实上,控方后面的盘问要正式的多,也简单的多。也没有再发生任何意外,三言两语后就结束了。

很显然,同样的事情,主控检察官也没有打算做第二次。

控方盘问结束,就该辩方发问了。

此前郝好和宁丹已经就要问的问题详细的列了出来,现在只需要根据之前发生的情况进行调整就是了。

而实事上,有些要问的问题,在开庭前最后一次会见时,就已经反复的问过了。之所以在法庭上再问一遍,实际上和控方的目的相似,就是要把施桂香树立成一个长期受家爆迫害者的形象,从而获取审判人员的同情,争取在量刑时能够从轻。

要知道,故意杀人罪的起始刑是死刑,如果在可杀可不杀的情况下,会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具有从轻的情形,无论是法定从轻还是酌定从轻的情节,都有可能判无期。如果能够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或者有其他可以再从轻的情节,也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而据郝好和宁丹了解,想要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争取无期徒刑还是有比较大把握的,如果理由得当,能够获得审判人员的同情,最终获得有期徒刑也不是没有可能。

也正是如此,宁丹和郝好确定的辩护策略为:将施桂香设置为一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无助者,在再一次遭受其夫家暴时,出于激情杀人。力争在无期的基础上,能够取得有期徒刑的目的。

法庭上,郝好所有的问题,也都围绕着这些方面展开。

一切都显得很是顺利,郝好问,施桂香答,审判人员一边听一边翻看着案卷,书记员在忙着修正语言录入的错误。一切显得极为和谐。

“她胡说……”一个刺耳地声音突然从旁听席上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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