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丧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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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丧服分五等,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斩衰是五等丧服中最重的一等,是用最粗的生麻布扯就而成,边角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而叫斩衰。林文中年丧子,按礼制要服斩衰,周氏为人母,则须服齐衰。

古人将父、己、子三代作为家族的核心,以此为基点,向上向下延伸扩展,来确定家族的范围。即“以三为五,以五为九”。

三,便指的是父、己、子三代。由父亲往上推一代是祖父,由儿子向下推一代就是孙子,经过这样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由原来的三代延伸为祖、父、己、子、孙五代,这就是“以三为五”的意思。接着,再由祖、父、己、子、孙五代分别再向上、向下推两代,经过这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延伸为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九代,这就是“以五为九”的意思。这样一来,上至高祖四代,下至玄孙四代,加上自身一代,一共九代,包括从父兄弟、从祖兄弟、族兄弟等在内,构成了人们常说的“九族”,囊括了本宗家族的全部成员。

从礼制上讲,九族之内的亲疏关系有很大差别。父、己、子三代最亲,而无论向上、向下还是向旁系,亲情关系都是越来越疏远,自己与祖父、孙子不仅在血缘上隔了一层,而且相处的时间一般也比父、子少,彼此的情感自然会递衰。与曾祖、高祖就更是如此了,甚至可能从未见过面,只是听父祖说起,情感自然会再度递衰。这种递衰的现象礼书称为“减杀”。

在如此亲疏不同、恩情不一的家族中,自然不可能用同一种丧服。古人根据家族内亲情“减杀”的原则,制订了与之相对应的五种等次的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上杀”;直系向下,亲情也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下杀”,例如,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为嫡孙服不杖期,为曾孙、玄孙服缌麻。林文为林启服斩衰,便属下杀。同样,亲情向旁系亲属的减杀,称为“旁杀”。除了林文、林福、林寿之外,林武、林和、林德、林南、林跖众人,相对林启来说,若是服丧,便都在旁杀之列。

不同的亲属关系服不同的丧服,《礼论》说是“称情而立文”,是与不同的情感相适应的。上杀、下杀、旁杀的结果,函盖了人一生中所有的亲属。所谓“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因此民间往往用“五服”来指代家族关系,用是否出了五服来衡量彼此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所谓“五世袒免”,就是说五世之亲有丧事,不必为之服丧,只要在入殓、出殡时左袒、著免(在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就可以了;“六世,亲属竭矣”……

按照这样的规制,老太太为林启服不杖期,林文服斩衰,周氏服齐衰,两位姨娘服齐衰,林福林寿服齐衰,林南林跖服大功……诸般林林总总一一分派下来,七天之内,靖北伯府里一片萧戚之色,不复往日生气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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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可能情节转进比较少,但这些规制以后会用得着,所以还是得交代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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