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秦颂,秦国之基!(1 / 2)

加入书签

简陋的土房茅屋,摆放着十余张台案。

铺着牧草编制成的席子。

稚童挺直腰杆子,端正的跪坐于台案前。

儒生捧着卷竹简,正在教书。每日除开《千字文》等启蒙学篇外,还会传授秦律。儒生所教便是秦律,为的是普法,也是为了让这些稚童能自幼明白秦国之法。

秦法非酷律之法,而是强国之法。自商君相秦开始,制定的法度是秦国能横扫六国之基石。

“秦事皆决于法,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秦法云:盗采桑叶,臧不盈一钱,赀徭三旬。”

儒生循循善诱,口齿清晰。白稷和秦始皇皆是在外听着,儒生说一句,稚生便也跟着说一句。还会在沙盘上刻画,跟着写下来。这种沙盘是给稚生学写字而用,直接以手而绘,若是有错则可重新书写,非常方便。

李斯捋着胡须,满意点头,接着便推门而入。几人进来后,本就显小的教室更显拥挤。儒生连忙作揖行礼,“弛,拜见皇帝。”

其余稚童皆瞪大双眼,不知所措的互相张望着。在儒生眼神示意下,纷纷起身行礼。

“免礼。”

“汝今日所教为秦律?”

面对秦始皇的询问,儒生颔首应是。

“不错,律为秦基石。自幼相传,未来兴许也能为吏。”

在白稷看来,秦国律法或许有些严苛,里面有些也并不算好,比方说连坐制。但总体而言,秦律还算是可以。之所以严苛,也是为了约束黔首。律法不光针对寻常黔首,包括官吏也有。

《田律》就有条,若是黔首饲养耕牛不善,要惩处田啬夫;仓库粮食受损失,要惩处官啬夫,并要赔偿损失。《除吏律》还有记载,马被评为下等,县令、丞罚二甲,司马评为下等革职永不叙用;成年母牛十头,其中六头不生小牛,罚啬夫、佐各一盾……

当时白稷曾想过好好钻研下秦律的,看着条条框框的律法,只觉得是丧心病狂!看看,在秦国当个小吏也不容易,母牛不下崽他们也得挨罚。

惨!

另外纵观秦律,其实判以死刑的并不多。除开誉敌而恐众者,还有唆使少年人犯罪、兄妹私通等。其他基本都是赀罪,赀甲、赀盾、赀钱和赀徭役。秦人就这么生活在严密的法网之下,无论官吏或黔首,都受到明确的约束。

诬告反坐,连坐,见死不救……全都会受到惩罚!

……

李斯随便挑了个稚童,询问道:“军有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军命曰国贼。待国贼者,当如何?”

这是《重刑令》中的内容,主要是为了惩治败降之将兵。按照道理来说其实当初李信就该受罚,只不过受秦始皇法外开恩,让他戴罪立功,现在才能混的是风生水起。

稚童倒也聪明,轻声说道:“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

“彩!”

秦始皇当即称赞。

这条律令毫无疑问是秦国军功制的代表,只许胜不许败。要是吃了败仗,阵亡千人以上的,那就是国贼!讲道理来说,这条规则还是颇为严苛的。人家打仗是为了捞军功的,没人想吃败仗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