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贾人说,做喜欢做的事(求月票订阅,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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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牛,把他给我拖下去? 让胖虎和他沟通。”

“喏!”

卓涞怕的差点就给白稷跪了,“我不说了……”

“对就是对? 错就是错。谁告诉你? 我就肯定不会犯错的?”白稷又看着卓术,笑着道:“做买卖也有学问,你看如果不够聪明,做买卖就得亏本? 对不对?”

“嗯!”

卓涞本想否认的? 可看到门口杵着一票凶悍的野兽,最后还是把话给咽了回去。白稷望着卓涞,认真道:“其实你不必妄自菲薄,贾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君上,商君曾说……”

“商君已经作古百来年了? 便别再叨扰他老人家了。商君时期的秦国,就那么巴掌大的地方。现在的秦国? 已经是称霸中原,吞并六国。楚人刻舟求剑的故事? 你们总该听说过吧?”

父子俩同时点头,这故事出自《吕氏春秋》? 他们自然是都听说过的。讲的是楚人佩剑沉于河水? 而其只于舟刻了印记? 妄图以印记去找剑。看似荒诞,实则很多人皆是如此。

时代变了,但是他们还按照老办法去做事。

不光是卓涞,很多人皆是如此。

在白稷看来,贾人并非是洪水猛兽。有贾人吸黔首的血,但也有很多贾人怀着腔热血,做了诸多利国利民的好事。他们走南闯北也不容易,还得承担各种未知的风险。

天灾人祸可不少,动不动就会有流匪劫道。运气好就丢点钱货,要是长得不顺眼,人可能都得凉。

发展商贾有利于经济,同时还可以增加商税,减轻黔首田赋。商贾增多,势必也会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秦国也能由农业转为半工半农。只要控制得当,对于黔首来说反而是好事。

要说控制,在秦国可太容易了……哪怕是寡妇清这种级别的存在,最后也因为秦始皇一句话,背井离乡来至咸阳,客死异乡。他们就是山彘,不能吃的太肥,要不然很容易就被当年猪宰了。

所以,白稷并不担心。未来的事情他也说不准,反正他活的长,等以后真的有问题再调整就好。要真有吸血的商贾,那他只能把对方给宰了。

“不久后的秦国,需要商贾带动经济发展,也需要你们让黔首过的更好。别的不说,河南之地的羊毛还等着你们呢。”

卓涞其实听得不是很懂,但白稷说的肯定对。

随着羊毛之路的开辟,未来草原上饲养最多的不再是戎马,而是绵羊。因为他们不是傻子,靠羊毛就能吃的好穿的好,不会想冒着生命危险闯至秦国。好战的鹰派肯定会有,但并不能撼动大局。

草原上不需要有灰狼和雄鹰,只要有温顺的绵羊便好。要真的有狼和鹰的出现,那白稷就宰了他们!

“所以说,当贾人也没问题。他既然喜欢做,便去学。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朝着方向努力,同样会有好的结果。”

白稷望着卓术,“便留下,学点东西也是好的,以后成为秦国第一大富豪,岂不美哉?”

“不不不……”

这可把卓涞吓得不轻。

第一大富豪?

不要命了?!

枪打出头鸟,他们不需要做到这种程度。最主要的是族人可以代代传承,钱财方面倒是其次。所以,卓涞才会把卓术送到学宫。只是看白稷目前态度,似乎就这想法……

他不知这究竟是好是坏,但学些本事总是好的。按照白稷所言,后续秦国需要商贾,而他们的地位也会随之提高。这对他们来说,肯定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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