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罪名(第一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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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污秽的牢房里,几盏油灯忽明忽灭地闪烁这暗淡的光芒。

最里头的石屋里,方浩然盘坐在稻草铺成的床上,闭目冥想,安静的打坐。

咯吱——

房门被打开,几个新面孔的捕快走了进来,为首的一人手里端着一盘子好菜,右手拎着一壶酒。

捕快把酒菜送进牢房,道:“姓方的,最后一顿好的,快吃吧!”

嗯?

方浩然微微一愣,旋即勃然大怒,道:“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是断头饭不成?”

那捕快闻声冷冷的笑了起来,道:“虽然不是断头饭,但你得罪了我们县丞大人,被判了杖责一百,劓刑,流放千里,就算打不死你,估计你也得死在半路上,哥几个看你可怜凑了点钱给你顿好吃的,你吃顿饱饭后最好自行了断,别等到受完折磨还得劳累哥几个押解你流放。”

方浩然心生杀意,冷冷地盯着对方,恐怖的眼神看得几个捕快心里直发毛。

那捕快心里微微一颤,色厉内荏地说道:“你爱吃不吃,等到下午给你割了鼻子,看你还敢不敢这么硬气。哥几个,我们走!”

方浩然狠狠的捏着拳头,发出一阵“咯吱咯吱”地响声,暗道:“原本我以为事情能拖延十天半个月,没想到黄大少如此心急要把我置于死地,如此我先前的计划就行不通了,只能兵行险着,等到待会他们把我带到公堂之上,我便出手杀了那县丞,再回西宁镇杀了黄大少,然后带着大小玉儿逃离这里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等到我内功大成再出来,到时候我就不信还有官差敢抓我!”

想到这,方浩然心中微微叹道:“只可惜我没有功名在身,若我是秀才身份,可见官不跪,那些捕快不能抓拿我,县丞也不敢随意陷害我。”

过了不久,牢门“哐当”发出一声响,先前离开的几个捕快再次回来。

那捕快头子扫了地上原封未动的酒菜,冷冷的笑道:“你不吃,正好拿给哥几个享用。把他带走,县丞大人要见他。”

万里晴空,烈日炎炎。

刚过午时,六月的酷暑在此时达到的顶峰。

公堂两侧树立着“肃静”“回避”的牌子,在县官之座位居公堂之上,头顶“明镜高悬匾”背靠“海水朝日图”,意为时刻清醒,不欺百姓,莫负国家。

但还有句话叫做:官字两张口,理由莫须有。

从古至今,法律都是被掌权者玩弄的东西。

方浩然被带到了公堂之上,看着那“明镜高悬”的四个大字,眼中闪过一丝丝嘲讽。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一位身穿官服的人大声叫道:“堂下何人,所犯何事,还不从实招来。如若不招,大刑伺候。”

方浩然面无表情的看着对方,只有微微翘起的嘴角流露出一丝丝的不屑和嘲弄,心道:你把我弄到这来,还问我是谁,问我犯了什么事,真是可笑至极。

旁边几个衙役大喝道:“县丞大人问你话呢,耳朵聋了吗?”

方浩然扫了几个捕快一眼,转头冷冷的看着高坐台上的官员,沉声道:“你打算诬陷我什么罪名,全都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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