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威势凛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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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这种地方,段如霜自然不会是一个人来。邓勇一定是跟在她的身后,身上也一定带着那把很少离身的匕首。

暗夜天堂是顺义区的一个标准,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认识天堂里最美的天使。即便是经常出入其中的人,其实在大街上见到了段如霜也未必认得出来。毕竟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坐在四楼,看着众生百态。

齐浩轩派来的人,孙子楚提前就给了段如霜信息。魏良,外号伪娘。三四十岁的样子,身姿挺拔,面色冷峻。据说是钱如意当初派给钱王孙的,如果不是非常重视顺义这块地方,无论如何也不会派他出南京。跟在他身边的三个人也都跟了很久,从他还跟着钱如意的时候就跟着了。

二十多岁时候能得到钱如意的赏识,在当时来说,是一件可以炫耀的事情。三十来岁被派到下一位家主的身旁,更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邓勇站在段如霜的身后挠了挠头,终于还是忍不住说道:“孙爷说要咱们看着赵老爷子死,必要时候出手保证他得去死。咱们这么做,不会招来那个疯子吧?”

段如霜眯着眼睛,没有回答。那个疯子就没有几个人不忌讳的,毕竟真的保证赵老爷子不受打扰的就是他这个徒弟,而不是另一个名声更响的义子。

那个疯子本事太大,又不受什么道德清规的束缚。真要是铁了心的杀人,轮到谁头上都足够头疼。孙子楚自然是希望把这个仇恨转移到钱家,段如霜未置可否。

把别人当傻子的行为最好少做。

魏良摩挲着手腕上的玉石,这是他特意去和田在本地找到加工出来的。古书上说君子如玉,他喜欢这句话。自己虽然做不成君子,但可以和君子一样喜欢玉石。他跟对了主子,所以想要的玉石大多数都拿得到,剩下的小一部分也可以买回来。

钱是万能的。

他是一个有品位的人,什么叫品味?你盯着爱马仕看,讨论宝马奔驰的时候,人家已经觉得这是个垃圾。你喜欢买房,人家已经开始卖手里的几十套房。每次你追求的目标在人家眼中永远都是过去式,这就是品味的差距。

魏良每次带在手腕上的玉石样式,总是能够在南京城里掀起一次热潮,无数人和他去买一样的东西。

今天的事情派他来做,就体现了钱王孙对于这件事情的志在必得。魏良清楚这件事情要办的漂亮一点,这一次南京城掀起来的风雨很有可能会给钱家这艘大船造成巨大损失,甚至他那个主子钱如意都会完蛋。那钱王孙的态度与偏好就决定了魏良以后的路。他没觉得钱家会倒,这样庞大的家族最多只不过是换一个掌权的人。毕竟钱家倒下,对于华夏来说也是一个难以承受的损失。

魏良扭了一下腰,他的外号就来自于这个动作。动起来很妖娆的腰,比女孩子还要妖娆。

“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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